浙江(义乌)商成市场研究所是义乌市商兴成市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下设的研究机构。研究所以“兴旺专业市场,成就商业地产”为宗旨,专业致力于商品交易市场、专业批发市场的研究。拥有一批精通国内外市场状况、经验丰富的高素质专业人才,还邀请了商业地产界及学界知名的专家作为特约研究员或顾问。研究所发展目标是打造民营经济研究院行业研究所品牌,并成为国内商业地产研究……
![]() |
![]() |
党的十七大给个私企业带来了温暖,从政治上、经济上,制度上保障了私营业主的投资利益,促进了个私企业的发展。“要深化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的认识,从制度上更好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坚持平等保护物权,形成各种所有制经济平等竞争、相互促进新格局,发展多种形式的集体经济,合作经济,推进公平准入,改善融资条件,破除体制障碍,促进个体私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极大的鼓舞了私营业主发展个私企业不动摇,个私业主投资发展的前景更加广阔。对照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对衢州专业市场城的商业服务用地的产权分割提点不成熟的建议:
一、统筹兼顾,保障私企投资业主的合法权益。
衢州市专业市场城内现有的几大专业市场的用地均是通过衢州市国土资源局挂牌出让的商业用地。《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明确规定,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有权转让自己名下的市场土地使用权;各市场投资业主取得土地时与衢州市国土资源局签定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第二十条中明确规定:“受让人……取得出让土地使用权后,有权将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法》第十三条明确指出:“ 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但是,现在这些权利无法得到保障,挫伤了私营业主投资创办专业市场的热情。
二、互利共赢,准许市场的土地房产转让产权分割到户。我认为分割转让市场建筑物的产权合理、合法,既保障了购买店面房的人的合法权益,又保证了市场有一定的资金运作,在浙江省其他地市,乃至全国其他省市同样是商业服务用地,“三证”都能到户,兄弟省市的成功运作经验无疑可以借鉴。据调查,为了救活投资主体,盘活资产,兴旺市场,各市场曾多次以投资业主的个人名义和各大市场联合发文,向衢州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恳切要求准许土地产权分割转让,但都石沉大海,一直没有书面的答复。各市场投资业主也多次上门拜访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具体交涉产权分割,拯救市场之大事,但也被政府有明文规定而拒制之。政府是否可根据衢州目前市场的特定情况调整策略,重新出台新政策,加大对专业市场的扶持力度,本着“谁投资,谁收益”,不要犯红眼病,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兴办专业。
三、加快开放步伐,为投资业主拓宽融资渠道。建议市政府能不折不扣的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坚持改革开放,转变政府职能,健全市场体系,改善宏观调空,推进公平准入,改善融资条件,破除体制障碍,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引导私营经济发展,形成各种所有制经济平等竞争、相互促进的新格局,促进个体私营经济又好又快的向前发展。根据国家的宏观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允许,从培育、引导、扶持、繁荣出发,拟定符合衢州当地实际情况的一系列配套政策和措施,专业市场内的建筑可以出售产权,积极鼓励衢州市以外的客商来衢州投资,为市场投资业主吞下定心丸。
四、解放思想,为私营投资业主办点实事。为防止出现空壳市场,建议市政府能视各投资业主现资金严重困难,以及市场用地性质的实际情况,根据国家相应的法律法规政策,参照借鉴国内其他各地对商业服务用地的使用政策,出台衢州地方土地使用新政策,准许衢州专业市场城内,对政府挂牌出让的商业服务用地允许产权分割。一能吸引更多的外商来衢州投资,建设市场,促进衢州地方经济快速发展。二能拯救现有的专业市场,使投资主体能真正看到投资回报的曙光,摆脱困境,走出低谷,使衢州专业市场城名副其实,不断兴旺,真正成为毗邻四省九地市的商业集散贸易中心。
你反映的问题已按有关规定于2007年11月2日转送至市国土局处理,请等待转送单位的办理结果。同时感谢你对网上信访工作的信任和支持。
Yanglin:你好! 非常感谢你对网上信访工作的支持。收到你的信访件后,我局即交办市国土局处理。现市国土局已调处完毕,有关情况答复如下:对于专业市场用地政策,衢政发[2001]120号、衢政发[2003]66号文件中对专业市场产权不能分割转让都有明确的规定,这也是在总结省内外专业市场成功经验基础得出的。衢政发[2001]120号文件规定"出让地价按工业、仓储用地的价格,市场用地必须专地专用,不得改变用途。市场配套营业用房允许经营权转让、出租,但产权不得出售。市场用地使用年限为40年……"。衢政发[2003]66号文件明确规定 "专业市场内所有建筑设施不得出售产权"。因此,要求对专业市场进行产权分割转让的要求与现行政策规定不符。 11月13日,我局土地利用处工作人员与你进行了沟通和交流,对有关政策作了解释。建议业主通过加强市场管理,提高市场经营收入、转让股份等途径解决目前的困难,摆脱经营困境。
2008年2月29日
![]() |
![]() |
点击次数:26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