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义乌)商成市场研究所是义乌市商兴成市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下设的研究机构。研究所以“兴旺专业市场,成就商业地产”为宗旨,专业致力于商品交易市场、专业批发市场的研究。拥有一批精通国内外市场状况、经验丰富的高素质专业人才,还邀请了商业地产界及学界知名的专家作为特约研究员或顾问。研究所发展目标是打造民营经济研究院行业研究所品牌,并成为国内商业地产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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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加快我市服务业发展,促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实现三次产业协调互动发展,不断增强我市经济综合实力,推动我市由第三产业主导型城市向第二与第三产业共同主导型城市转型。根据《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服务业发展的决定》(桂发〔2010〕3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快全市服务业发展作如下决定。
一、充分认识加快发展服务业的重大意义
服务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发展水平是衡量现代社会经济发达程度的重要标志。服务业既是孕育新的经济增长点的重要领域,又是促进工农业发展、加强社会事业建设的重要支撑。加快服务业发展,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工业化、城镇化、市场化水平,有利于满足人民群众物质、文化、生活需要,有利于增加就业岗位、解决民生问题、促进社会和谐。“十一五”以来,特别是2008年我市出台了《中共柳州市委员会 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服务业发展的决定》(柳发〔2008〕27号)后,我市服务业规模不断扩大,结构持续优化,发展水平明显提高。但总体上我市服务业与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不相适应。提升服务业发展速度,是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的客观需要,是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广西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重要举措,是构建区域性现代商贸物流基地、先进制造业基地、特色农业基地和信息交流中心的重要内容,是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有力保障,是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必由之路。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加快发展服务业的重要性,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切实转变发展观念,拓展发展思路,把加快发展服务业作为一项重大战略任务抓紧抓好。
二、加快发展服务业的总体要求和发展目标
(一)总体要求。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二次创业,升级转型,聚集人气,做大城市,建设更加美好柳州”的发展战略,坚持市场化、产业化、社会化和国际化导向,以优化布局、完善政策、改善结构、提升层次和健全功能为重点,大力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巩固提升生活性服务业,积极培育新兴服务业,加快服务业与制造业、农业融合互动、协调发展,把我市建成重要的区域生产性服务业和现代商贸中心城市,不断满足城乡居民的消费需求。
(二)发展目标。“十二五”期间,我市服务业增加值年均增速高于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速20%以上。服务业从业人员占全社会从业人员的比重达到40%。服务业结构进一步优化,服务功能进一步完善,服务业增加值占全市生产总值的比重稳步提高,服务业发展水平与建设超大城市相适应。
三、加快服务业发展的重点
(一)突出发展生产性服务业
1.物流业。重点支持生产性物流企业与制造企业深度合作,将制造企业中的物流环节剥离出来,建设和发展汽车及零配件、工程机械、金属材料、大宗农产品、粮食和食糖等专业物流体系,实现产业联动发展。推进专业物流园区发展,加快保税物流中心建设,在工业园区配套建设物流中心。大力发展第三方物流,培育和引进大型专业化物流企业,鼓励仓储、货运、货运代理企业向第三方物流企业转型。以物流基础设施和物流公共信息平台为支撑,建立现代交通物流网络体系,把柳州建设成为区域性物流节点城市。到2015年,培育3家主营业务收入超10亿元的物流企业。
2.金融服务业。改善投融资环境,积极引进各类全国性商业银行和主要保险公司在我市设立分支机构,构建多层次的市场体系和金融综合服务体系。大力推动金融创新,培育和引进创业投资、私募股权投资、产业投资基金等股权投资机构,促进股权投资市场发展,实现产业与金融业互动。积极拓展融资投资渠道,加快培育各类中小金融机构,拓宽中小企业设备租赁、资金担保途径,培育和发展风险投资。积极拓展资本市场,推动一批优势、特色企业上市。到2015年,银行业金融机构本外币存款余额达3100亿元,本外币贷款余额达2300亿元以上;融资性担保公司发展到35家以上,为企业担保额度达150亿元以上;新增上市企业达到3—5家。
3.信息服务业。加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数字柳州” 建设,完善柳州信息产业园建设,加快发展软件产业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建设和完善柳州“三农”综合信息服务平台系统、公共信息资源数据库平台系统。继续组织实施制造业信息化应用示范工程,加快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促进工业升级发展。加快推进广播电视、通信、互联网三网融合,促进信息服务业的发展。到2015年,信息服务业主营业务收入突破200亿元,年均增长15%以上。
(二)巩固提升生活性服务业
1.商贸流通业。加快河西、河东、柳东片区商业中心建设,优化城市商业网点布局;继续推进“十大商贸工程”建设,建成农副产品、粮食、钢铁、化工、医药、家居建材等一批在大西南有影响的大型专业市场;引进大型城市商业综合体,加快建设地王财富广场、柳州风情港、保利·大江郡、金绿洲、台湾经贸文化中心等综合性商业中心;培育特色商业街区,改造升级和新建一批农贸市场;继续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和商贸便民工程,不断完善农村和社区商业网店设施,建立和完善现代城乡商贸服务体系。进一步推广电子商务、连锁经营、特许经营等现代流通方式。引进沃尔玛、家乐福等国际知名品牌。通过资产重组和资源整合,引进战略投资,组建大型百货零售业集团。到2015年,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突破1000亿元,年均增长16%以上。
2.旅游业。继续推进“十大旅游工程”,创建一批A级景区,建设一批四、五星级宾馆及经济型连锁酒店,完善旅游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继续深化柳州—桂林旅游一体化,推进形成以“山水桂林,风情柳州”为主题的桂柳黄金旅游圈。引进战略投资者,打造“百里柳江”都市休闲旅游、“百里风情”民俗风情旅游和环都市乡村旅游三大产品集群。开发一批具有柳州特色的旅游商品。到2015年,实现接待游客2800万人次以上,年均增长15%;旅游收入160亿元,年均增长15%。
3.文化体育产业。继续实施“文化建设十大工程”,推进柳州印刷工业园、柳州动漫基地、“刘三姐”影视基地、文化创意产业大厦、中华赏石文化园等文化产业项目建设,打造全区文化产业标志性工程和文化创意产业示范园区;充分利用文庙、水上大舞台、奇石馆、会展中心等平台,大力发展文化会展业;积极培育文化产业龙头企业,打造一批本土题材的精品剧目。积极发展体育产业,依托百里柳江水上资源,扩大龙舟赛等特色传统体育品牌活动的影响力;继续办好世界水上极速运动大赛、单项国际赛事,争取承办大型水上综合运动会等国际性体育赛事,打造水上娱乐运动之都。
(三)加快发展新兴服务业
1.中介服务业。规范发展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司法鉴定、经济仲裁、会计、审计、税务、资产评估等法律会计类服务,积极发展科技信息、科技评估、技术产权交易、创业服务、认证咨询、工程咨询、管理咨询等科技咨询类服务,鼓励发展项目策划、财务顾问、并购重组、上市和产权交易等投资与资产管理类服务,加快构建种类齐全、分布广泛、运作规范并与国际接轨的中介服务体系。积极引导扶持优质骨干中介企业,创建中介服务品牌,带动中介服务整体水平的提高。建设中介服务大厦和信息服务平台,提供“一站式”服务。
2.商务会展业。加快柳州会展中心建设,打造专业化、高水平的会展服务平台;以中国—东盟(柳州)汽车、工程机械及零部件博览会为龙头,培育具有柳州特色的汽车、工程机械等专业会展品牌,带动柳州会展业的发展;吸引国内外大型会展公司、会展服务公司到我市举办各种类型的会展、论坛,把会展经济作为促进消费的加速器;完善会展管理体制,由商务部门牵头制定商务会展业发展有关政策,规范和促进商务会展业发展。
3.总部经济。充分发挥中心城市经济集聚效应,吸引国内外大中型企业在柳州建立区域研发中心、销售中心、营运总部或分支机构。着力服务好一批现有企业总部,促进现有企业总部进一步发展壮大;着力引进一批国内外大型企业总部,重点引进世界500强、中央大企业在柳州设立地区总部或职能性总部机构;借助各类商协会的力量,着力引进优秀民营企业总部。
4.社区服务业。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的原则,加快发展托幼、健身、家政、维修、配送、餐饮、物业服务、病患陪护、婚介、就业、再生资源回收等多种便民利民的社区服务业;完善城镇社区建设,推进农村社区试点建设,着力建设社区办公、公共服务和活动场所,提高城乡社区服务功能;建立健全公共服务、有偿服务、志愿服务相结合的社区服务体系,建设社区服务信息平台,提高社区管理服务信息化水平;优先发展社会养老服务业,逐步建立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村养老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的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管理体制和运营机制;培育社区服务龙头企业,带动社区服务业的发展。
5.研发服务业。充分利用现代信息网络技术及平台,在汽车、机械、医药、有色金属、电子信息、新材料等产业领域培育一批具备较强竞争力的专业化研发服务机构,扶持一批专业化的技术成果转化服务企业。支持发展面向生产过程的分析、测试、计量等分析检测服务,鼓励发展检测、分析、咨询、数据加工等知识产权服务,大力发展以功能设计、结构设计、形态及包装设计等为主要内容的工业设计服务。建立完善企业公共技术平台,重点建设汽车、机械、化工、医药等产业公共技术研发、检测服务平台。大力发展高新技术风险投资,鼓励国内外制造企业在柳设立或组建专业的研发公司,鼓励社会闲置资金投资研发服务业。
6.汽车服务业。积极引进知名品牌汽车企业来柳投资开办4S店,增加汽车品牌,提升消费档次。加快发展汽车研发、生产性物流、汽车零售和售后服务、汽车租赁、二手车交易、汽车保险、消费信贷、停车服务、报废回收等服务业。鼓励国内骨干汽车生产企业在我市设立汽车金融公司,开展汽车消费信贷等业务。规范发展专业的二手车经销企业,倡导汽车品牌经销商开展以旧换新、以旧换旧等汽车置换业务。倡导和鼓励柳州人买柳州车,柳州人在柳州买车。减免费用,简化手续,促进汽车消费增长。
四、加大政策支持
(一)放宽市场准入。规范行政审批,服务业企业办理工商登记手续,除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外,一律不得设置或变相设置前置许可项目。凡国家法律法规未明令禁入的服务业领域,全部向外资、社会资本开放,并实行内外资企业同等待遇。放宽服务业企业出资最低限额,凡新办服务业企业,除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外,申请申办公司登记的,其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一律按法定的最低注册资本标准执行;申请办理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登记的,一律不受出资金额限制。
(二)加大财政支持力度。整合扶持服务业发展的财政资金,从2012年起设立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18500万元,并根据财力发展状况,逐年增加资金规模。专项资金主要以贴息、补助、奖励等方式,重点用于支持城乡商品市场体系、服务业集聚区、服务业基础设施、商务会展、口岸基础设施、服务业重大课题研究及规划编制、服务业发展统计调查、服务业培训、服务业重大项目建设和服务业发展考评奖励等。各县区人民政府在本级财政预算内要安排相应的专项资金,支持本县区服务业加快发展。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由市商务委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另行制定。
(三)实行税收优惠政策。切实贯彻落实国家已有的各项服务业税收政策,凡是政策有明文规定的,要不折不扣地执行;政策规定有幅度的,要按照最优惠的执行,确保税收政策最大限度地支持服务业发展。对新办国家鼓励类服务业企业三年内上缴的企业所得税、营业税,属地方留存部分,给予全部或部分返还;对纳税有困难的服务业企业,经地方税务部门批准,可减免土地使用税、房产税,以支持中小型服务企业的发展。
(四)优先保障服务业用地。严格执行《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服务业发展的决定》(桂发〔2010〕34号)中有关服务业用地规定。鼓励服务业项目利用存量建设用地,对利用存量建设用地的服务业项目,优先办理建设用地供地手续。在符合城市总体规划的前提下,可以利用已取得的非服务业建设用地使用权,优先用于新办服务业。加快市区工业“退城进园”步伐,城市中工业企业退出的土地,要优先用于发展现代服务业。对使用新增建设用地新办服务企业,可优先在年度用地计划指标中安排。
(五)拓宽融资渠道。逐年增加中小企业融资担保资本金额度,安排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扶持中小服务业企业的发展,并执行与工业企业相同的费率。金融机构要大力支持服务业项目建设,对符合服务业产业导向目录的新建、扩建、改建项目,要优先安排贷款资金。鼓励符合条件的服务企业以项目、股权融资等方式进入境内外资本市场融资,积极拓宽股票上市、企业债券等筹资渠道。鼓励上市公司通过资产置换等方式进入服务业。
五、促进服务业发展的推进措施
(一)加强服务业发展的组织领导。完善服务业发展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对我市服务业发展的指导,研究制定全市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市商务委要切实承担综合协调职能,统筹推进全市服务业的发展,协调解决服务业发展及重点项目建设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各县区也要建立和完善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切实加强对服务业工作的领导。
(二)加强服务业发展规划。制定和完善服务业发展总体规划及行业专项规划,引导服务业集聚、有序发展。
(三)推进服务业品牌建设。积极创建服务企业品牌,引导和鼓励服务业企业注册和使用自主商标,争创“中国名牌”、“中国驰名商标”、“广西名牌”和“广西著名商标”,对我市服务业企业创品牌予以奖励,打造“柳州服务”的品牌效应。实施服务业“百强工程”,5年培育100家具有发展优势、发展潜力的服务业龙头企业,在政策、资金、税收、用地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加快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知名品牌,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和带动作用的服务业龙头企业,提升服务业整体发展水平。
(四)鼓励服务业技术创新。抓好现代服务业技术研究开发与应用示范重大项目,对服务业企业创新性强、技术含量高的产品和技术及重大技术引进项目、技术改造项目,给予贷款贴息或奖励等财政支持。鼓励符合条件的现代服务企业申请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享受国家有关税收优惠政策。
(五)积极扩大对外开放。加大服务业招商引资力度,鼓励外资投向服务业基础设施和新兴服务业。积极发展服务业外包,逐步进入国际外包网络。引进国际服务业先进技术、管理理念和通用标准。积极实施“走出去”战略,大力发展国际运输、国际旅游、劳务输出、对外工程承包等有一定优势的国际服务贸易,鼓励企业在境外设立营销网络、技术服务等机构,积极参与国际竞争,扩大互利合作和共同发展。
(六)建立和完善统计制度。建立政府统计和部门统计互为补充的服务业统计体系,不断完善服务业统计调查方法和指标体系,保证统计信息的全面性和权威性,定期发布相关发展报告。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定期提供相关情况、数据,加强运行监测分析,加强部门间的信息共享。
(七)大力引进和培育人才。充分发挥智力引进的作用,面向国内外招聘一批服务业高端人才到我市工作或服务。选送一批中高级服务业创新人才、经营人才和管理人才出国培训。整合现有职业教育资源,对服务业从业人员实施定点培训,为服务业加快发展提供智力支持。
(八)建立服务业发展考评奖励体系。从2012年度开始,建立健全服务业发展评价与考核体系,将服务业发展工作纳入绩效考评指标体系,对服务业发展状况作出综合评价,并公布各县区服务业发展的主要指标。对服务业发展好的县区、取得突出成绩的部门、营业收入和利税高速增长的企业给予表彰奖励。具体办法由市商务委会同市财政局、市统计局制定。
六、其他
(一)本决定由市商务委负责解释。
(二)本决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同时注销《中共柳州市委员会 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服务业发展的决定》(柳发〔2008〕2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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