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义乌)商成市场研究所是义乌市商兴成市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下设的研究机构。研究所以“兴旺专业市场,成就商业地产”为宗旨,专业致力于商品交易市场、专业批发市场的研究。拥有一批精通国内外市场状况、经验丰富的高素质专业人才,还邀请了商业地产界及学界知名的专家作为特约研究员或顾问。研究所发展目标是打造民营经济研究院行业研究所品牌,并成为国内商业地产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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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中药材交易市场的发展趋势
当前单一的专业市场体系已难以满足中药材产业发展的要求,市场亟须形成一个大中小并存、多层次、多元化的体系。
——中药材交易市场将趋于多元发展
当前单一的专业市场体系已难以满足中药材产业发展的要求,市场亟须形成一个大中小并存、多层次、多元化的体系。
一是既要有全国性、区域性的专业市场,也要有中小型的地方农村集贸市场。目前各地为适应本地中药材的发展,已先后形成了一批农村集贸市场,这些市场的形成和发展一方面保证了当地药材的发展,支撑着全国性专业市场,另一方面也促进了农民增产增收。
二是既要有常年性的交易市场,也要有季节性的药材市场。道地药材种植具有很强的季节性,在一些传统的道地药材产区自然而然形成季节性道地药材市场也是必然现象。
三是既要有现货交易市场,也要有期货交易市场。近几年中药材价格的异常波动充分体现了中药材现货交易的价格风险,而当前大规模实行的中药材产业化种植,又使生产企业比传统种植农户承担了更多的市场风险。无论是中药材种植企业还是中药生产企业,都需要利用期货市场来管理风险。
——专业市场将继续向企业化转型发展
中药材专业市场未来将逐步完成三个转型,即从市场管理者向市场经营者转型、从事业单位向企业转型和从管理向服务转型。早在2007年,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就发出通知,倡导中药材市场向企业化经营发展。截止到2011年年底,已有安徽亳州、兰州黄河(000929)等几个中药材专业市场实行了企业化转型。如亳州中药材交易中心已形成企业化运作体系,亳州世纪国药有限公司也由原来的市场开发商转型为市场经营者,对市场实行统一经营管理。
——中药材市场将依托大企业进行整合
专业市场的现代化改造和升级需要大量资金投入,而市场本身又少有积累,必须引入新的投资者,注入新的资金和管理理念,尤其要依托有实力的大企业,改变经营手段,创新商业模式,实行品牌化运作,使传统的交易市场“脱胎换骨”,真正成为一个现代企业。
——市场交易方式将日趋现代化
随着信息化水平的提升和中药现代化的推进,那种分散的、农贸市场摊位的原始交易方式,已不能适应现今中药材流通的需求,市场将快速向现代化交易方式转型,形成一个规范化、规模化、集约化、企业化的中药材交易场所。交易市场将按功能分区设置专业经营区,实现电子化经营管理,并配备相应的仓储、运输和质检机构,使交易市场成为兼有交易商铺、中药材检验与检测、电子商务、信息查询、仓储物流等多项功能的流通平台。
政策建议
推进专业市场转型发展,指导中药材市场规范运作,鼓励和引导有实力的企业收购或新建中药材交易市场,推进中药材专业市场企业化转型,由企业主体统一经营和管理市场。
——改进中药材市场管理体制
明确中药材市场管理的专职部门,由该部门承担中药材市场管理的主要职责,其他相关部门基于自身职能配合管理。
加强对现有中药材专业市场的管理,从硬件建设、资质条件、机构设置、日常管理、违规事件及其处理效率等方面入手,建立严格的中药材专业市场管理评估指标体系和淘汰机制。
——完善中药材市场体系
将大量业已存在的中药材集贸市场、季节性道地药材市场纳入统一监管范畴,形成一个大中小并存、多层次、多元化的市场结构。
依据评估体系,对专业市场进行“进退”调整。同时,要允许有实力的企业,根据政府职能部门所确立的交易市场标准及综合评估指标体系,建立高水平的中药材交易市场。
——将中药饮片纳入中药材市场交易范围
上世纪90年代中期国家禁止在中药材市场出售中药饮片,其出发点是整顿当时药材市场的混乱局面。现在中药材交易市场各方面条件都已发生较大变化。首先,市场硬件条件大幅改善,很多专业市场正积极向企业化转变,市场的管理规范性得到了增强;其次,饮片生产企业GMP认证、经营企业GSP认证及《中国药典》已明确的462种饮片标准,为交易市场开展规范合法的饮片交易提供了基础性技术条件;第三,大量中小型中成药生产企业和医疗机构等单位都需要通过交易市场来获得合格的中药饮片;第四,从现实情况来看,中药材交易市场买卖饮片的情况已比较普遍,完全杜绝难以办到。
建议将由中药材初加工企业加工的、无需复杂炮制的中药饮片纳入中药材市场交易范围。中药材原材和中药饮片要按功能区分区交易,并执行有差异的市场监管规则。
继续推进专业市场转型发展,指导中药材市场规范运作,鼓励和引导有实力的企业收购或新建中药材交易市场,推进中药材专业市场企业化转型,由企业主体统一经营和管理市场,改变过去低效的“个体”式监管,形成仅针对一家市场经营公司的有效监管。
政府职能部门要引导中药材市场经营公司规范运作。中药材市场经营公司作为市场经营主体,对市场内中药材商品的质量、交易秩序负有责任,必须严格制订和落实市场交易规则。政府职能部门应给予指导和帮助,并做好市场监管工作。
——扩大中药材期货交易试点品种
中药材及饮片具有价格波动频繁、可长期贮藏、商品品质可以明确评价与划分、大生产与大流通等特点,符合发展期货交易的基本要求。市场对中药材期货交易也非常迫切。目前我国仅有一个中药材期货交易试点,即重庆金银花远期交易。建议扩大试点品种,在金融市场较为发达的地区,依托中药材现货交易市场,选择几种种植面积和交易量比较大、易标准化的中药材原材及饮片,开展期货交易试点,并逐步规范和推广,尽快使中药材期货成为促进中药产业发展的重要新生力量。
(作者单位: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办公厅、技术经济研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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