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义乌)商成市场研究所是义乌市商兴成市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下设的研究机构。研究所以“兴旺专业市场,成就商业地产”为宗旨,专业致力于商品交易市场、专业批发市场的研究。拥有一批精通国内外市场状况、经验丰富的高素质专业人才,还邀请了商业地产界及学界知名的专家作为特约研究员或顾问。研究所发展目标是打造民营经济研究院行业研究所品牌,并成为国内商业地产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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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经过
义乌某进出口公司A向北爱尔兰人B出售一批货物,约定通过地中海船运公司向B运输该批货物,但双方并没有书面合同。在该批货物运抵目的港英国的FELIXSTOWE后,入关时因其中的购物袋属侵权产品被英国海关扣留,最后,该批购物袋被英国海关没收并销毁,其余货物被扣留并存放于地中海船运公司的仓库。货物因侵权被扣留,B没有支付货款,经双方多次协商未果,遂A向浙江省义乌市人民法院起诉B。经审理,法院判决:因货物已被英国海关扣留,B没有提取到货物,有权拒绝支付货款。
案件启示
结合我市的基本情况,在外商采购和加工贸易合作过程中,此类侵权绝非少数。鉴于以上情况及我市的外贸交易模式,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浙江省分会法律部专家提醒,企业必须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并采取适当措施降低侵权风险。
不同的加工业务可能涉及到商标、专利、软件著作权、商业秘密等各方面知识产权,但各类知识产权在业务谈判中均有必须注意的共同点:
一是知识产权的权属,即加工企业首先要明确外商对其要求使用的专利、软件、商标等是否拥有合法的权利,包括是否权利人或者获得合法授权使用的被许可人。加工企业在判断外商是否拥有合法权利时,可以要求外商提供权利证书或者外商与权利人之间订立的使用许可协议。需要注意的是,由于知识产权有地域性的特点,在一国拥有的权利在其他国家并不一定有效,因此必须要求外商提供在中国境内有效的权利证明,例如专利证书、商标注册证、软件登记证书等。
二是要求外商出具知识产权授权书或者在加工协议中加入授权条款。加工贸易中,使用外商提供的技术或者商标,不论相关产品是否由外商**收购,在法律上均构成对该知识产权的使用,因此,加工企业需要取得授权书以确保使用的合法性。需要注意的是,授权书必须以外商对知识产权拥有合法权利为前提,如果仅仅要求外商出具授权书,而不核实外商本身对于知识产权是否拥有合法权利,往往会落入不法外商设置的侵权陷阱中。
三是如果采用前两种方式还是无法确定授权的真实性和合法性,那么这笔业务的风险较大,如果加工企业还是想做,那只有在付款条件上采取保守措施,要求外商预先支付部分或者全部款项,这样即使出口产品被扣,外商也同样承担损失。
来源:义乌商报 作者:王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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