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义乌)商成市场研究所是义乌市商兴成市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下设的研究机构。研究所以“兴旺专业市场,成就商业地产”为宗旨,专业致力于商品交易市场、专业批发市场的研究。拥有一批精通国内外市场状况、经验丰富的高素质专业人才,还邀请了商业地产界及学界知名的专家作为特约研究员或顾问。研究所发展目标是打造民营经济研究院行业研究所品牌,并成为国内商业地产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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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北京市内有16个农产品批发市场,承担着全市农产品的集散、交易、价格形成、信息中心等多项功能。从质量安全监管的角度看,批发市场是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和监督检查的重要关口。在批发市场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对于确保北京市农产品流通环节的质量安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北京市农产品批发市场食品安全监管模式梳理
(一)进入市场环节的监管
批发市场在进场环节一般需要查验经销商的营业执照、生产/卫生许可证、健康证,产品的产地证明、质量检测合格证明等,并进行纸质和电子信息备案,记录供货厂家的营业执照、联系方式、地址和运输车辆牌照等相关信息并保证每年更新一次。但是,根据国家工商总局2009年7月30日颁布的《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的规定,今后批发市场对经销商进场环节的考察将逐渐用食品流通许可证取代卫生许可证。
目前,市场对蔬菜类农产品的进场监管有一定难度,由于存在一部分露天交易的流动商户,其经营受季节性影响较大,因此一般都没有营业执照,市场对其进场没有严格要求,只能做到信息登记备案。
(二)场内交易环节的监管
经销商进场后,市场对固定摊位的经销商每天抽检其摊位的卫生状况和商户的经营行为;对其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健康证等凭证进行年检,并按要求更换相关备案信息;定期组织经销商进行体检和食品安全相关知识及政策法律的培训。通过访谈发现,市场内有经销商已有成立经销商协会组织的动向,以求协调经销商与市场之间的关系,并对其成员的经营行为进行指导和规范。一些市场还成立了由市场、厂家、经销商三方组成的“产销联合体”,定期召开例会,表彰好的厂家及经销商,批评并处罚不好的厂家及经销商。此外,市场还开展多项活动鼓励经销商规范经营行为,例如,岳各庄市场已连续四年开展评选“经营文明户”的活动,通过商户推荐、市场核实、现场投票等环节进行评选,如果连续两年都被选上文明户,市场给予一定的租金优惠。
对包装食品质量的安全监管市场则采取每日抽查的方法,主要根据包装信息看产品是否过期、是否属于假冒伪劣产品、是否是三无产品等;对散装食品主要采取市场抽检和送检的手段。实地调研发现,各批发市场每天都会对场内农产品进行抽检,但抽样种类和抽样频率不同,目前没有统一的标准和规定。市场检测不了的项目,如微生物检测,以及一些政府抽检中曾出现问题的品种,市场都将其送到区卫生局、北京市理化分析中心、一些商业实验室进行检测,抽检和送检费用均由市场承担。
此外,按照我国“以分段监管为主、品种监管为辅”的食品安全监管原则,批发市场环节的食品安全主要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监管,但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卫生行政等部门也会不定期对市场食品安全进行抽检,但侧重点和抽查频率不同。
(三)退出市场环节的监管
通过调查发现,若市场在日常抽检、自检和送检中发现食品安全问题,首先对问题产品采取立即下架处理,并将样本送交上一级检测机构复检,同时将相关信息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复检确认食品有质量安全问题的,市场对该批次产品进行下架,禁止其在市场销售;对经销商进行批评、教育、训导,问题严重且屡次出现问题的商户将会被清除出市场;在市场网站、宣传栏等公示抽检不合格产品和商户的名单;具体的罚款等处罚工作由工商等行政部门负责,市场本身无处罚权。
二、北京农产品批发市场食品安全监管问题分析
(一)产品产地证明及质量证明缺少公信力
批发市场鼓励经销商在进场环节出示产品产地证明和质量检测合格证明,是为了保证进场产品的质量安全及出现问题后可以追溯到生产源头。但是各批发市场对“两证”没有统一的规范和要求。农户和产地经销商为了满足批发市场的要求,就会想各种方法“办证”,地方政府和协会组织也会出于对当地经济发展和自身利益考虑而放松监管。
(二)市场抽检环节的规范和标准化程度低
调查发现,各批发市场基本都做不到进场环节的抽检,只能依靠白天场内交易环节的抽检。此外,各市场对农产品抽检品种、频率、检测项目等没有统一的执行标准。由于目前的食品安全检测费用都由市场承担,而不同产品的检测费用高低不同,检测时间长短也有差异,因此,造成有的市场偏重对检测成本低、检测时间短的农产品的抽查,而忽视那些检测成本较高且费时的产品的抽查。
(三)检测室的规模差异大,人员明显不足,产品检验结果不客观
农产品批发市场都按照国家要求配有食品安全检测室,但在资金来源、规模、人员配备和设备利用等方面各有不同。1.资金来源:只有少量市场申请到国家扶持建设资金,多数市场基本都是自己出资成立检测室;2.规模实力:农产品批发市场由于其各自经营主体实力的不同及对食品安全问题认知的差异,安全检测室的规模和实力差异较大;3.人员配备:市场为了节约成本,不愿聘请更多的专业食品检测人员;4.设备利用:很多市场的检测室设备配置比较齐全,但利用率不高,有些都处于闲置状态。
(四)问题产品的公示很少,处罚力度不足
各批发市场都很重视网站信息化建设,但在其网站上很少能找到对本市场食品安全抽检的结果和问题产品的退市公告。市场对问题产品的处理做不到将其彻底消灭。
三、完善北京农产品批发市场食品安全监管的建议
农产品批发市场内的经销商、消费者和管理者都能认识到食品安全监管的重要意义,但他们往往强调通过加强生产加工环节和政府的监管来解决食品安全问题,缺乏对其自身监管作用的认知;农产品批发市场必须建立一套统一、规范的食品安全监管机制,以确保进场产品的质量安全和问题产品的有效处理。
(一)加强市政府对农产品批发市场食品安全的统一规范管理
政府应出台相关法律法规,并建立一套专门针对农产品批发市场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明确批发市场在食品安全监管中的责任,为市场指明方向,做好规划,使农产品批发市场在进行食品安全监管时有法可依、有据可查。此外,政府应创设一些用于市场间交流沟通的平台和载体。尽管各批发市场的规模不同、地理位置各异,但经营的农产品品种大同小异,可能遭受的食品安全风险也大致相同,因此,加强市场之间的交流沟通、信息共享,使其能够共同抵御和应对销售过程中的食品安全风险。通过建立这一平台,定期组织对各市场管理人员及商户进行食品安全方面的交流培训,帮助分析和探讨市场监管和商户经营中存在的薄弱环节,推广好的市场管理经验和做法,从而达到批发市场环节食品安全水平的整体提高。
(二)实行公益性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服务
每个批发市场都设立检测室只会造成检测资源的浪费和检测成本的增加,而且市场管理者处于减少成本、减少麻烦和自我护短的心理,市场质量安全检测室也往往是为了应付检查和上报数据,难以发挥应有监管作用。质量安全检测是一项公益性的事情,企业对此没有积极性,是需要政府出面去办的事情。如果政府将各个批发市场的检测职能集中起来,将市场检测室作为政府的驻场机构,派遣检测人员和提供运行费用,对各个批发市场实行统一的抽样检测,将会大大提高批发市场对质量安全的监控水平,增强广大消费者对食品安全的信任程度。政府在批发市场环节上对进入城市的农产品进行统一的质量安全检测,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好处:1.政府统一检测能够保证检测数据的公正性,提高对外发布信息的公信力,有利于化解消费者的信任危机;2.统一配备检测人员,统一检测方法,能够提高检测效率;3.能够保证专款专用,避免政府下拨经费被挪用;4.能够对问题产品的处理进行监督和追踪,行使政府对市场的安全监管职能;5.检测结果及时反馈给产地,对产地加强生产环节的质量安全管理具有指导意义。
(三)有效发挥批发市场的宣传引导作用
批发市场应加强对食品安全相关知识的科学宣传,搜集、整理各项食品安全政策、标准、法规、措施等信息,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及时传达给场内消费者和经销商,通过信息强化,提高场内消费者和经销商的食品安全认知水平。积极引导消费者和经销商,组织开展各种活动增强与消费者和经销商的互动交流,规范其购买与经营行为,增强其法律意识,遇到食品安全问题时,能够积极举报并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身利益,引导消费者和经销商参与到批发市场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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