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义乌)商成市场研究所是义乌市商兴成市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下设的研究机构。研究所以“兴旺专业市场,成就商业地产”为宗旨,专业致力于商品交易市场、专业批发市场的研究。拥有一批精通国内外市场状况、经验丰富的高素质专业人才,还邀请了商业地产界及学界知名的专家作为特约研究员或顾问。研究所发展目标是打造民营经济研究院行业研究所品牌,并成为国内商业地产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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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高低要结合、功能要分区、土地要节约、环境要改善、利益要保障”总体思路,《义乌市城乡新社区建设实施办法》(以下简称《新办法》)日前正式公布,自9月3日起施行。《新办法》将进一步推进城乡新社区建设,改善城乡居民生产和生活环境,集约利用土地,提升城乡建设品质。
《新办法》列出城中村、镇中村(园中村)、近郊村和远郊村
根据我市主城区、副城区、近郊区和远郊区四个区的不同定位,《新办法》将新农村建设纳入城乡新社区建设范畴,明确了城乡新社区建设的多种模式,体现着“高低结合、功能分区、土地节约、环境改善、利益保障”特色。
城中村改造实行高层公寓(12层以上建筑,下同)为主的安置模式(建筑控高不允许建设高层的区域除外)。其建设总用地的60%以上用于规划建设高层公寓。城市老社区改造另行制订办法,不在《新办法》之列。
镇中村(园中村)改造实行生产经营、生活居住功能分区。其生活居住区建设总用地的50%以上用于规划建设高层公寓或多层及中高层公寓。有条件的村,也可参照城中村的模式改造。
近郊村一般采用零增地或少增地的“空心村”改造。“空心村”改造重点包括:拆除危房和违法建筑、修缮旧房、解决住房困难、畅通道路、外立面粉刷、古建筑保护、村庄绿化等,改善居住环境,避免全村大拆大建。
远郊村实施“宅基地换住房、异地奔小康”工程,具体按义政发〔2009〕75号《义乌市“宅基地换住房、异地奔小康”工程实施办法》执行。
《新办法》改“垂直安置为主”为“水平安置为主”,突出节约集约用地
《新办法》的安置模式,突出节约集约用地,改造模式由“垂直安置为主”转变为“水平安置为主”,通过向“空间要土地”的方法,改变土地利用率和单位土地的产出率。对高层公寓规划设计,在1:6安置的基础上,允许规划安置系数不高于1:1.5的配套用房,由村级组织筹建,其权属归村级组织,收益优先用于公共配套、物业管理等支出。
《新办法》的安置方式,提倡整村异地安置,推行多村联片按规划适度集中建设,城市新社区安置人口下限1500人;镇街新社区人口安置下限1000人。
《新办法》吸收了“义政〔2001〕113号”和“义政发[2006]55号”文件中的一些内容。《新办法》中对于核定新社区建设总用地规模,延续了55号文件的规定,即新社区建设总用地规模由三部分组成:一是建设用地审批对象面积,二是非村级组织成员合法房屋补偿所需的用地面积;三是需规划控制保护的面积。
而分户安置,则在延续了113号文件补偿标准的基础上,创新提出安置基数、安置系数的概念。一是规定了安置基数:如,以户为单位审批,1-3人(小户)安置基数在108平方米以内,4-5人(中户)安置基数在126平方米以内,6人以上(大户)安置基数在140平方米以内。二是规定了安置系数:如,高层、标准厂房安置系数为6,多层安置系数为4.5,联立房安置系数为3。
如果选择高层公寓模式,则建筑面积会大大增加,例如,安置基数为108平方米,安置在高层公寓中的建筑面积是648平方米。
为了加强领导与指导,城乡新社区建设过程中,必须遵循“因地制宜、集约用地、集聚发展、群众自愿、有序推进”原则进行。城乡新社区建设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市农办指导,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村级组织实施;国土资源局、建设(规划)局、综合行政执法局等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各自职责依法履行所涉及的行政职能。(方星梁 方博 吴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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