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湾区推动专业市场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市第十次党代会、区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推动荔湾区专业市场转型升级工作,根据《中共广州市委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建设国际商贸中心的实施意见》和《中共广州市荔湾区委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新型城市化发展的决定》,制定本意见。
一、总体思路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广州加快建设国家中心城市,打造国际商贸中心的目标,按照“只高不低”的产业调整工作原则,着力以国际化、现代化、展贸化、专业化为导向,以培育国际采购中心为引领,以电子商务信息技术为支撑,以创新交易方式、商业模式和流通业态为手段,按照“有形市场与无形市场相结合,要素市场与商品市场相结合,突出重点、示范带动、由点及面”的思路,采取转型升级、转营、规划调整和不保留等方式,推进存量市场减量提质、提升功能,构建具有较强辐射和带动能力的内外贸一体化的现代商品展贸采购交易平台体系。
二、工作目标
到2015年底,以市区共建方式,分类指导、突出重点,着力提升一批重点专业市场、打造一批商品国际采购中心、转营一批传统专业市场、示范发展一批市场园区,使大中型专业市场电子商务广泛应用,电子交易平台功能明显增强;使专业市场基本实现有形商流与物流分离,建立专业市场现代物流配送外包服务模式;培育一批“广州价格指数”。初步形成市场要素较为完善、国际化和现代化水平大幅提高、集聚辐射影响力明显提升、空间布局合理的现代商品展贸采购交易平台体系。
三、工作任务
(一)推进一批重点专业市场升级转型。
对标国际先进和国内一流水平,抓好站西鞋城、芳村茶叶等重点区域专业市场的转型升级,着力提升专业市场电子商务应用、产业联动、展示与国际化经营功能和物流服务水平。(牵头单位:区经贸局,配合单位:区发改局、区环保局、区更新改造办、区建设园林局、区国资监管局、区国土房管分局、区白鹅潭管委会、市工商局荔湾分局、荔湾区国税局、荔湾区地税局、市规划局荔湾分局、相关街道)
1.编制荔湾区专业市场转型升级标准,对服装、鞋业、茶叶、建材等行业中影响力大、辐射范围广的市场,狠抓软硬件升级,积极引进现代交易方式,从定位、规划报批、建设服务到招商推介和运营等环节,市、区联动推进市场转型升级。(牵头单位:区经贸局,配合单位:区发改局、区环保局、区建设园林局、区国资监管局、区国土房管分局、市工商局荔湾分局、市规划局荔湾分局、相关街道)
2.将实施升级改造且符合“三旧”改造条件的专业市场优先纳入“三旧”改造范畴,纳入标图建库,优先解决项目用地,对全区“退二进三”用地严格把关。(牵头单位:区更新改造办,配合单位:区发改局、区经贸局、区国土房管分局、相关街道)
3.根据“三旧”改造政策,对纳入“三旧”改造范畴的专业市场升级改造项目,在有关的建筑指标方面给予上限支持。(牵头单位:市规划局荔湾分局,配合单位:区发改局、区经贸局、区更新改造办、相关街道)
4.引导市场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完善诚信经营和商品质量监督机制,建立商品交易市场管理网络,在场内公告栏公示诚信管理、商品质量等方面的信息;指导市场开办者、场内经营者规范交易合同,通过建立完善市场经营信用档案和数据库实现常态化监控管理,提升市场管理层级和服务水平。(牵头单位:市工商局荔湾分局,配合单位:区发改局、区经贸局、荔湾区国税局、荔湾区地税局、相关街道)
5.加强重点区域专业市场周边公共配套设施建设,合理组织交通网络,支持专业市场在城区外围建立物流仓储配套设施。(牵头单位:区经贸、交通、规划等部门按职责分别牵头负责,配合单位:区发改局、相关街道)
6.引导市场推广应用总代理、总经销、远期合约、拍卖制、电子交易等新型批发交易方式,推动场内经营者向公司化发展,提高专业化、组织化水平,增强广州商品集聚能力和影响力。(牵头单位:区经贸局,配合单位:区发改局、区科技信息局、区财政局、区国资监管局、荔湾区国税局、荔湾区地税局、相关街道)
(二)打造一批专业化国际采购中心。
重点培育站西鞋城、芳村茶叶市场园区等一批具备一定基础的专业市场群创建国际采购中心,争取2013年内1个市场群获得省国际采购中心认定,扶持一批优势市场(群)作为重点培育对象。通过打造承接国内外、覆盖全国的商品购销与分拨中心,示范带动其他专业市场的现代化、国际化提升力度。(牵头单位:区经贸局,配合单位:区发改局、区交通局、区科技信息局、市工商局荔湾分局、荔湾区质监局、相关街道)
1.以现代分销方式应用为手段,积极引进知名品牌总经销、总代理企业,引入跨国公司和外地企业设立常驻采购分销机构,引导企业进入国际连锁采购分销网络;鼓励企业实施供应链一体化营运模式,开展全球营销平台建设,发展货物代理、采购代理、销售代理,在服装、鞋业等领域形成一批专业性较强的现代分销企业,实现传统营销方式向现代国际营销方式转变。(牵头单位:区经贸局,配合单位:区发改局、市工商局荔湾分局)
2.以转变交易方式为重点,创新发展现代展贸交易中心。大力推广电子商务应用,完善现有塑料等大宗商品交易中心的物流配送、金融与保险服务等功能,推广互联网与物联网互动结合技术运用,构筑先进交易平台;建立区域性大宗商品联合交易园区,创新交易方式,打造国际水平的商品采购中心。(牵头单位:区经贸局,配合单位:区发改局、区交通局、区科技信息局、市工商局荔湾分局、荔湾区质监局)
3.培育新型服务业态,拓展市场服务功能。大力引导工业设计、文化创意等服务企业进驻专业市场园区,构建为专业市场服务的检验检测、认证认可、信息交换、物流服务、产权和服务交易、资金结算、标准发布与制定、宣传推广等公共服务平台,提升综合服务功能,推进专业市场功能从单一商品交换向全球发布信息、发现形成价格和参与制定国际规则标准转变,由单纯的商品供应者向具有综合服务功能提供者转变,发展服务贸易。(牵头单位:区经贸局,配合单位:区发改局、区交通局、区科技信息局、市工商局荔湾分局、荔湾区质监局)
(三)着力转营一批专业市场。
结合城市建设拆迁、市政路网建设、交通管制、消防安全整改、市场整顿和年审(含临建到期)等,强化倒逼机制,引导站西路、西堤二马路、清平路、十三行路等区域的低端市场实施转营或依法关闭。(牵头单位:区经贸局,配合单位:区发改局、区国土房管分局、区国资监管局、区公安分局、市工商局荔湾分局、市规划局荔湾分局、相关街道)
1.对符合规划,但批发功能不符合城市发展要求、影响城市环境的市场,引导其转营为零售网点或区域性商业配套设施。(牵头单位:区经贸局,配合单位:区发改局、区国资监管局、区公安分局、市工商局荔湾分局、市规划局荔湾分局、相关街道)
2.对批发市场内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牵头单位:区公安分局,配合单位:区发改局、区经贸局、区国资监管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工商局荔湾分局、相关街道)
3.对属于违法建设的专业市场或市场中存在违法建设的,依法对违法建设进行查处。(责任单位: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工商局荔湾分局、市规划局荔湾分局、区经贸局、相关街道)
4.督促市场开办者将市场建设规划许可证、临建许可证等在市场显眼位置公开展示,以便场内经营者准确了解相关证照的有效期限。(牵头单位:市规划局荔湾分局,配合单位:区发改局、区经贸局、相关街道、市工商局荔湾分局)
(四)推动一批重点专业市场园区创新示范发展。
以芳村花卉市场园区等符合整合提升条件的专业市场集聚区为示范,推进园区“四个统一”(统一管理、统一形象、统一信息化、统一物流)建设,打造彰显行业特色、水平更高、竞争力更强的标志性展贸市场集聚区,带动城区传统专业市场集聚区向专业展贸中心提升改造。(牵头单位:相关街道,配合单位:区经贸局、区交通局、区科技信息局、区建设园林局、市工商局荔湾分局、市规划局荔湾分局、市公安交警支队荔湾大队、市公安交警支队芳村大队)
1.实施荔湾区专业市场转型升级标准,对试点园区制定园区转型升级规划,推动存量市场园区的整体规划提升工作,完善物流、停车、金融、信息等公共配套设施和服务,推动建立专业市场公共物流服务站,在园区内设立专门的装卸货区和停车位,杜绝占道经营、装卸现象。远期将物流从专业市场和市场园区中分离出去。(牵头单位:相关街道,配合单位:区经贸局、区交通局、区科技信息局、区建设园林局、市工商局荔湾分局、市规划局荔湾分局、市公安交警支队荔湾大队、市公安交警支队芳村大队)
2.创新促进专业市场升级改造方式,在站西路等城区的主要路段,选取若干个符合用地规划、具有较强行业影响力且占地面积较大的区域,结合“三旧”改造,打造一批连片改造、调整优化专业市场集聚区。(牵头单位:区更新改造办,配合单位:市规划荔湾分局、区经贸局、区国土房管分局、区建设园林局、区交通局、相关街道)
3.加强专业市场集聚区园区化管理。实施升级改造的专业市场集聚区成立园区管委会,建立园区统一的管理服务平台,形成市场管理中枢和完善的园区化长效管理机制。(牵头单位:区经贸局、相关街道)
4.提升园区发展环境,开展市场和园区空间景观的整治、美化,整饰市场建筑立面,统一标识和广告招牌,对市场道路、景观进行绿化,塑造园区良好形象。(牵头单位:区经贸局、相关街道,配合单位:区建设园林局、市工商局荔湾分局、市规划局荔湾分局)
5.建设市场园区统一的信息中心和交易中心,完善信息发布平台,实现园区公共信息统一收集、整理和公布,逐步实现网上支付、订单管理、物流配送、统一结算等全程电子商务服务,提升园区商品交易、展示功能及效率,扩大辐射影响力。(牵头单位:区科技信息局,配合单位:区经贸局、区发改局、荔湾区地税局、荔湾区国税局、相关街道)
(五)打造一批电子商务和现代物流公共服务平台。
以鞋业、服装、茶叶等行业性公共服务平台为试点,扶持发展一批行业公共服务平台,提升电子商务特别是电子交易功能,通过B2B、B2C等方式实行仓储、联运、装卸、货运代理、商检、电子票据、电子交税、商务等全方位配套服务,示范带动专业市场和现代物流业的电子商务应用与发展。(牵头单位:区科技信息局,配合单位:区经贸局、区交通局、荔湾区地税局、荔湾区国税局、相关街道)
1.推广电子物流信息技术应用,加快市场商流、物流分离。以各专业市场为基础,加强专业物流园区(企业)与专业市场的对接,应用广州物流信息平台或支持专业市场园区建设公共物流平台,统一市场园区物流。(牵头单位:区科技信息局,配合单位:区经贸局、区交通局、相关街道)
2.按照加快推进电子商务应用的要求,以塑料、茶叶、鞋业等优势行业的龙头市场为依托,建立一批集信息发布、价格指导、网上在线交易、资源统一配置和其他支撑辅助功能为一体的行业性电子商务平台,向电子交易中心发展。加快市场内部信息化建设进程,建立自有专业电子商务网站或与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对接,促进有形市场和无形市场的有机结合。(牵头单位:相关街道,配合单位:区经贸局、区科技信息局)
3.鼓励专业市场利用电子商务开展网上国际贸易,与跨国公司合资或开展多种形式的对接合作,逐步实现全球采购、全球分销,鼓励定位合理、运作规范、有发展潜力的行业门户网站整合相关网络资源,建成行业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更好地发挥行业门户网站的集约优势。(牵头单位:区经贸局,配合单位:区发改局、区科技信息局、荔湾区国税局、荔湾区地税局、相关街道)
(六)培育一批“广州价格指数”。
引导和培育荔湾区在国内相关行业中有较大影响力和一定价格示范作用的专业市场,积极打造专业商品的“广州价格”,通过价格发现和形成机制,在更多的产业领域内占据话语权,进一步提升“广州价格”在全国乃至全球的影响力和辐射力。(牵头单位:区经贸局,配合单位:区发改局、区科技信息局、区财政局、相关街道)
1.完善现有塑料等价格指数,继续培育服装、茶叶、中药材等专业商品的“广州价格”指数,加强行业信息发布和价格发现功能,提升广州商品价格话语权。(牵头单位:区经贸局,配合单位:区发改局、区科技信息局、区财政局、相关街道)
2.继续推进大宗商品电子交易中心建设,规范和发展现有塑料等大宗商品电子交易市场,完善电子交易、信息、物流、金融于一体的综合服务功能,扩大流通规模,形成主要大宗商品的“广州价格”,推动传统市场向现代交易中心转型升级。(牵头单位:区经贸局,配合单位:区发改局、区科技信息局、区财政局、相关街道)
四、保障措施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荔湾区专业市场转型升级试验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经贸局,协调统筹推动专业市场发展布局规划和转型升级,制定推进专业市场转型升级的政策措施,协调处理重大事项,各有关单位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按职责分工合作,共同推进市场转型升级。(牵头单位:区经贸局,配合单位:区发改局、区交通局、区科技信息局、区财政局、区更新改造办、区建设园林局、区水务农业局、区国资监管局、区公安分局、区国土房管分局、市工商局荔湾分局、荔湾区国税局、荔湾区地税局、市规划局荔湾分局、相关街道)
(二)市区联动抓好试点推进工作。为切实加快产业转型升级,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按照“只高不低”的产业调整原则,市区联动,以区为主,由区主要领导挂帅,成立专门工作组,确定工作目标、任务和标准,着力推进转型升级工作,并定期对转型升级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考核。(牵头单位:区政府办,配合单位:区经贸局、区交通局、区国土房管分局、市工商局荔湾分局、市规划局荔湾分局)
(三)加大对创新型专业市场发展用地支持。充分利用好“三旧”改造政策,以“结构升级、集群发展、分类引导、节约集约”为导向,推动专业市场实施异地新建或转营,促进专业市场发展用地“二次开发”。(牵头单位:区更新改造办,配合单位:区国资监管局、区国土房管分局、相关街道)
(四)加大对专业市场转型升级发展资金扶持。充分利用各类财政资金,市、区安排专项资金支持市场转型升级。对在2015年前主动从中心城区向外搬迁发展的专业市场项目,根据原市场面积和搬迁时间等给予相应资金扶持和贷款贴息支持,搬迁到广州国际商品展贸城等《产业物流规划》确定的优先发展区的,争取市奖励资金。(牵头单位:区经贸局,配合单位:区财政局、区发改局、荔湾区地税局、荔湾区国税局)
(五)加强专业市场公共配套建设。对重点专业市场,应与项目建设同期开展相配套的路网和轨道交通设施建设,通过设立与火车站、汽车站、机场的接驳专线,提高项目的交通便利性;加大对重点专业市场周边动态交通的疏导管理和组织优化,开展市场周边静态交通整治工作,对违章停车、占道装卸货物等行为按章进行查处,对城区(特别是城市交通主干道)专业市场周边制定交通限行措施,根据市区交通限行措施的实际情况,逐步加大限行力度。(牵头单位:区交通局,配合单位:区发改局、区建设园林局、区城市管理局、市公安交警支队荔湾大队、市公安交警支队芳村大队、相关街道)
(六)严格市场准入机制。按照市区的相关规定,严格控制新增市场审批。(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经贸局、区交通局、区环保局、区城市管理局、区国资监管局、区公安分局、区国土房管分局、市工商局荔湾分局、市规划局荔湾分局)
(七)加强专业市场转型升级项目招商。根据项目规划建设情况,借助招商平台,举办系列国际招商推介会,吸引国内外知名商业机构进驻荔湾区新建的各大展贸中心(园区)。(牵头单位:区经贸局、区协作办,配合单位:区国资监管局、相关街道)
(八)加强专业市场迁移对接。多形式举办新建展贸中心(承接方)和主城区传统专业市场(迁移方)对接会,引导城区内有发展前景的市场分期分批搬迁到专业市场优先发展区发展,抽疏中心城区的市场密度。(牵头单位:区经贸局,配合单位:区交通局、区更新改造办、区建设园林局、区国土房管分局、市工商局荔湾分局、市规划局荔湾分局、相关街道)
(九)加强对出租屋仓储整治。根据《广州市房屋租赁管理规定》,进一步加强对专业市场周边出租屋的管理,居民区范围内的民宅出租一律不得用作仓库,全面清理“经营、存储、居住”混集现象,引导专业市场的物流仓储功能向城区外围转移,杜绝消防、安全生产隐患。(牵头单位:相关街道,配合单位:区公安分局、区国土房管分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工商局荔湾分局、市规划局荔湾分局)
(十)强化专业市场周边交通整顿。根据市政府《关于加强摩托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管理的通告》(穗府〔2011〕9号),对各专业市场附近“五类车”交通违法行为聚集地开展集中整治行动,依法打击“五类车”尤其是摩托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以及改、拼装报废车的各种违法行为,严查非法营运车辆;对位于城市主干道的专业市场(园区),在主要交通节点区域加装视频监控,加强对车辆交通违规、非法营运、占道经营和占道装卸货物等行为的监管力度,禁止在交通限行区设立停车位、装卸货区等,有效改善市场周边的营商环境。(牵头单位:市公安交警支队荔湾大队、市公安交警支队芳村大队,配合单位:区交通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残联)
(十一)加强专业市场与物流园区对接。对于原地升级改造的专业市场,引导其物流分离到专业物流园区发展,最大限度减少市场物流带来的城市环境、消防隐患等负面影响。(牵头单位:区经贸局、区交通局,配合单位:区国资监管局、市公安交警支队荔湾大队、市公安交警支队芳村大队、相关街道)
(十二)加快提升货运站场公共仓储共同配送功能。结合城市交通治堵工作,加快城区货运站场的调整和清理,进一步优化全市货运站场布局规划,充分考虑与专业市场布局规划合理衔接,提升城区外围物流园区、货运站场在商品批发环节中的仓储、分拣、包装、配送等功能,推动专业市场仓储和物流配送功能向主城区外围转移,逐步实现市场商流、物流有序分离。(牵头单位:区交通局,配合单位:区经贸局、区国土房管分局、市规划局荔湾分局、市公安交警支队荔湾大队、市公安交警支队芳村大队、相关街道)
(十三)结合“两建”专项行动,落实市场监管。落实“两建”专项行动的各项措施,认真落实市场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健全全方位、多角度、常态化的市场监管机制。探索建立市场经营业户、供应商、经销商等市场主体准入标准和标准化服务管理体系,提升荔湾专业市场的美誉度。(牵头单位:市工商局荔湾分局,配合单位:区经贸局、区科技信息局、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区公安分局、荔湾区质监局、相关街道)
(十四)健全考核机制。区专业批发市场转型升级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对各单位实施专业市场转型升级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协调解决工作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难点,将各项工作纳入区有关考核内容,定期通报和督办。(牵头单位:区经贸局,配合单位:区发改局、区环保局、区更新改造办、区建设园林局、区国资监管局、区国土房管分局、区白鹅潭管委会、市工商局荔湾分局、荔湾区国税局、荔湾区地税局、市规划局荔湾分局、相关街道)
综合服务业,商贸综合体,专业市场策划咨询、整合运营 、升级改造专家
专业批发市场等商业地产策划咨询招商销售运营开发投资管理机构
义乌市商兴成市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http://www.cnsxc.com/
电话 0579 85099786 15325915356
《中国商业地产专业批发市场合同协议汇编》约211万字,约2300页。16开上中下三册。
浙江(义乌)商成专业市场研究所发行
电话 0579 85099786
发行QQ1615472898
全书分7部:第一部运作准备类编;第二部策划代理类编;第三部建设工程类编;第四部投资销售类编;第五部招商租赁类编;第六部运营管理类编;第七部官方相关类编。这几部分涵盖了商业地产包括专业批发市场投资开发运营的全过程,从项目调研、项目立项、项目策划、工程或采购招标、项目广宣以及项目销售招商、项目运营管理等合同(协议)。几乎无所不含、基本能满足商业地产包括专业批发市场投资开发运营全过程需要。
《中国商业地产专业批发市场合同协议汇编》适用对象: 1、各地各类商业地产业批发市场开发投资商、商业地产专业批发市场运营商、商业地产市场管理者;2商业地产、各商场、商城,购物中心、集贸市场等;3,各级政府、职能主管部门;4,各商业地产专业批发市场策划咨询等机构、研究院所等机构;
《中国商业地产专业批发市场合同协议汇编》约211万字,约2300页。16开上中下三册。
浙江(义乌)商成专业市场研究所发行
电话 0579 85099786
发行QQ1615472898
《专业批发市场运营管理规章制度汇编》适用对象: 1、各地各类专业批发市场开发投资商、市场运营商、市场管理者;2、各商场、商城,购物中心、集贸市场等;3,各仓储式商场 、各连锁店、特许经营店、专业店等各种商业零售企业;4,各级政府、职能主管部门;5,各市场策划咨询等机构、研究院所等机构;
《专业批发市场运营管理规章制度汇编》约120余万字,分电子书、纸介质两种形式发行。纸质规格:16开,1300页;电子书,光盘。
浙江(义乌)商成专业市场研究所 总发行 电话0579 83059667 15325915356 发行QQ1615472898
点击次数:29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