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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4日,呼和浩特市锡林郭勒北路国际商贸城部分商户给本报打来热线电话反映:“我们在该商城经营近4年了。最近,我们和商城签订的租赁合同即将到期,我们想和商城续约继续经营,可是商城突然不租给我们了。按照法律规定,我们一直在此经营,在和他人同等的租赁条件下,我们享有优先承租权,可是商城坚决不和我们续约……”
8月15日上午,记者来到国际商贸城了解到,面临这种情况的商户有10家左右。他们向记者表示:“我们从该商城开业时就在此经营。在商城人气不佳时,我们咬牙挺了过来。如今商城繁荣了,我们刚能多挣点钱了,商城却不租给我们商铺了,实在让我们伤心。”
对此事,该商城何佳升总经理向记者解释称,这些商户所经营商铺的所有权都是归其他业主的。此前,商城和这些业主签订了返租合同,即商城向业主租赁商铺,然后再租给目前经营的商户。目前在商城和业主们的返租合同也即将到期的情况下,业主不愿意把商铺继续租给商城,从而商城也无法再和目前经营的部分商户继续签订租赁合同。作为商城,虽然很想让老商户们继续经营,也为此和业主多次协商,但是业主们坚持不和商城续约,商城也没有办法。
对此,内蒙古庆胜律师事务所的白喜文律师表示,目前优先承租权尚没有法律明文规定和司法解释规定。它只是法学专家根据《合同法》第230条予以学理解释后提出的一个概念。优先承租权是指租期届满后,原房继续出租的,且原承租人仍愿租用原房的,在同等的租赁价格、租赁期限等条件下,原承租人有优先于其他承租人的承租权。在国际商贸城这件事情当中,由于上述同等条件很难有证据进行认定,所以商城的行为无可厚非。 杨 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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