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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广西消委会来到南宁市小家电商品批发经营相对集中的经销点,依法对小商品批发市场的电风扇、电吹风、电热水壶、电压力锅等4种商品开展比较试验,并对样品实物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进行检验,其中有五成的样品实物部分项目不符合国家标准。为此,8月16日,广西消委会发布2011年第6号消费警示,提醒消费者慎购小家电。
据了解,此次的检验样品来源于南宁市小商品批发市场。广西消委会委托广西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对电风扇、电吹风、电热水壶、电压力锅等10个生产厂家、4种商品、共12批次进行检验。检验项目包括标志和说明、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输入功率和电流、在工作温度下的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机械强度、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接地措施、爬电距离、电气间隙等10个项目。
检验结果显示,不符合国家标准的项目是:标志和说明、输入功率和电流、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机械强度等4个项目。实物质量符合国家标准的样品为6批次,达标率为50%。
小家电是人们日常生活使用率比较高的生活日用品,它给生活带来便捷。但是,如果消费者使用了不合格的、劣质小家电,消费者的人身财产安全将受到威胁。广西消委会提醒消费者,为了最大程度购买到安全可靠、质量有保证的小家电商品,最好选择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经营企业,并索取购物发票或有效凭证。同时,注意职能部门发布的市场信息,了解商品质量状况,择优购买有3C认证标志、合格证书、标志和使用说明完整的商品。在使用过程中,要注意及时淘汰陈旧小家电,切勿图省钱而埋下危及人身安全的隐患。(记者 雷倩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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