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批发市场资讯:庆云一男子批发市场抽烟 换来两日拘留
近日,庆云县消防大队的消防监督员在对庆云县某小商品批发市场进行消防安全检查时发现,该市场业主张某在市场内吸烟,被检查人员当场抓获,行政拘留2天。这是我市公共场所内吸烟被拘留第一人。
据新《消防法》第63条规定,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的,处警告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下拘留。什么情况下能称作“情节严重”呢?市消防支队宣传中心主任赵建民解释称,那种屡劝不听、屡教不改即为情节严重,张某本身是经营文具的业主,他有义务阻止顾客吸烟,知法犯法也属于情节严重。晚报讯(记者胡兵通讯员杜长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