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专业批发市场策划咨询招商销售”实战实例系列:
临沂商品批发市场创建于1982年,是我国创办最早的专业批发市场之一,市场规模和效益均居全国消费品市场前三位,商品交易辐射全国,远销10多个国家和地区。目前建有大型批发市场90余处,经营摊位5万余个,2010年临沂批发市场实现商品交易额693亿元。批发市场的兴旺也带动了物流业的迅猛发展。目前临沂市从事物流产业的托运部有2000多家,从业人员16万人,业务范围辐射全国各地,2010年货运量达9000万吨,资金流量近720亿元。由于临沂辐射广、效率高、成本低,区域外的许多大宗商品也通过临沂这一物流中枢配送到全国各地。
洗钱风险分析
(一)政府优惠扶持,违法资金易乘机进入。近几年来,地方政府以批发市场基础设施建设为重点,以发展第三方物流为突破口打造现代化、国际化的批发和物流中心。政府部门以各种方式大规模引进外资,为商户市场准入提供了大量优惠政策,致使违法资金可以轻松获得需要的载体(如以出资形式、借贷形式、办理实体或借用他人躯壳)进入市场,通过各种方式完成洗钱过程,并顺利抽身脱逃。如2009年7月,某国有商业银行收到一笔引资款,金额5000万元,汇款人为香港居民,汇出地为英国,虽然该笔资金作为可疑交易进行了报告,但该笔资金进入市场后难以监测,并最终能够以不同方式流出。
(二)市场商户众多,身份识别困难。批发市场有5万多商户、经营人员达15万多人,无论是市场监管部门还是开户金融机构,对相关人员的识别均存在难度。另据调查发现,批发市场商户、生产单位和从事物流部门,对外大多以公司形式示人,但真正注册公司的仅占2%至30%,并且在金融机构办理业务时98%以上是以个人的名义,甚至是以亲属、朋友、职工的身份办理业务,商户的实际控制人、物流业从业人员、参与交易的客户,鱼龙混杂,在不同交易环节和资金流通渠道难以辨别。
(三)大量使用现金交易,容易逃避资金监测。综合各银行业机构数据分析,现金、转账交易笔数比例为7∶3,交易金额比例为6∶4。
现金交易量大的主要原因:一是一手交钱、一手交货是商户最乐于接受的交易方式,能够加快商户的资金流动。二是采用现金交易避免了信用风险和商业诈骗。三是商户的自身素质决定了付款方式。商户大都是个体户,甚至多为当地村民,他们不懂或不会使用先进的支付手段。四是银行间支付结算手段发展不平衡,交易手续费标准存在差异。如:当地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与各国有商业银行相比,POS投放少、没有开办网上银行业务、汇划费用高,客户需要异地汇款时(特别是跨行汇划业务),多在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提取现金后再存入国有商业银行汇划,造成银行间现金的无效流动。
大量的现金交易,很容易被犯罪分子利用,将非法收入混入现金交易进行洗钱,容易逃避资金监测。
(四)物流环节复杂,潜藏洗钱通道。批发市场交易的资金流和物流密切相关,即批发商户将货物交给物流托运部,托运部出具代收货款收据,然后送货到各地该托运部的放货点,通知买方交钱提货。放货点多数配有POS机,以备刷卡客户使用,但多数买主是以现金结算。放货点每天下午将当天所收货款就近存入银行,办理电汇汇入托运部账户,并将收款人清单交回托运部,托运部据此将所收到的货款发到批发商户手中。
相对复杂的流通环节,容易被洗钱等违法犯罪分子所利用。首先,物流代收代发的金额巨大,每天数千万甚至上亿元的代收代发金额,混入一定量的违法资金不容易被发现;其次,多环节的资金流动,容易给违法资金的流入透出更多缝隙;三是固定的资金结算方式容易给金融机构工作人员带来思维的定式,如代收代付的资金结算方式主要为现金存入放货点账户后再集中,具有可疑交易的部分特征,容易使金融机构反洗钱工作人员放松警惕。
(五)利益驱动致商户违规,现有措施监管乏力。一是刷卡套现。市场商户众多,商户以特约商户身份,收取手续费后利用POS机替持卡人套现,管理部门难以有效判断持卡客户有无真实贸易背景。二是融资诈骗。出于扩大经营规模或季节性压货需要,批发市场商户在不同时间段均需要贷款或其他融资,金融机构相应对其提供了较普通客户简便快捷的授信手续。市场商户可利用不规范的民间融资渠道,虚增注册资金,骗取银行信贷资金或其他借款。三是逃避缴纳税款。出于避税的需要,业户一般不会注册公司,而是以个体工商户的名义办理纳税登记,市场交税以定额税为主,一般每月300~500元。即使注册公司,单位资金结算也均通过个人账户办理,借以逃避缴纳税款。
相关建议
(一)明确准入退出机制,严格身份识别措施。建议人民银行联合相关政府部门下发文件,要求市场相关管理机构加强对商户、物流市场准入退出的审核,如在市场商户、物流业主进入市场时严格审查其身份信息,包括财务状况、资金来源等,在退出市场时审核其退出原因,是否存在异常等,切实了解商户或物流的业主身份、了解商户或物流的实际控制人;采取持续的客户身份识别措施,对商户和物流业主变化情况进行跟踪监督,并建立存档备查制度。
(二)建立联动合作机制,真正发挥监管合力。探索优化反洗钱联席会议制度运转的合作机制,当地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可以与商城管理机构、工商、税务等部门共同建立包括反洗钱、反假货币、反偷逃税等多功能一体的市场监督委员会,加强跨行业、跨领域打击洗钱、恐怖融资和其他金融犯罪行为的合作,以此为平台提升各自监管效率,实现多方合作共赢,共同提高对批发市场的管理水平。
(三)加强现金管理,完善基层央行大额现金收支监测手段。加快现代化支付体系建设,尽快实现跨行、异地交易的规范统一,引导商户使用非现金支付工具进行结算,逐步将资金交易收拢于银行的监督之下,便于金融机构全面有效地掌握市场信息、追踪资金流向,并判断交易的合法性。同时,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将金融机构报送的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向基层人民银行开放,以便基层人民银行能够掌握辖区大额现金流通状况、特点、资金来源去向,从中发现有价值的重大可疑交易线索,提高打击洗钱犯罪力度。
(四)创新监管手段,建立市场资金预警机制。建议研究开发相应资金运行监测系统,创建统一的资金监测平台,实现现金交易和转账交易的分类监测,实现对物流行业代收代付资金的监测,监控重点地区的资金流通情况,包括现金收支状况,随时获取市场资金收付活动数据并全面汇总查询和分析,实现对异常资金或账户的预警和重点账户的跟踪监测。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