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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下午,市烟草专卖局举行听证会,就市区烟草制品零售点布局征询意见。按照该局拟定的《温州市区烟草制品零售点布局管理规定》,市区位置较近的两个零售点之间实际可通行最短距离不得少于30米;中、小学校园及距离学校出入口50米范围内不发放卷烟零售许可证。
我市目前使用的布局标准,是2008年5月份听证会后确定的。目前,市区主要街道间隔20米可以设置一个卷烟零售点,而市区非主要街道及乡镇,则是间隔10米可设置一个卷烟零售点。
拟出台的标准还包括:由政府统一规划的综合性货物批发零售市场和各类专业市场内,零售点控制在5个,规模较大的市场最多不超过10个;并应保持布局规划间隔距离,不得集中经营,不得从事批发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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