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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广网乌鲁木齐2月26日消息(记者胡志坚 实习记者王静)记者从乌鲁木齐市消防支队了解到,乌鲁木齐国贸大厦“2.21”火灾事故起火原因为电气线路发生故障引燃周边可燃物蔓延所致。该起火灾造成直接财产损失30570元,无人员伤亡。
2011年2月21日23时13分,位于乌鲁木齐市钱塘江路27号商贸城通嘉集团b座楼顶屋面发生火灾,00时14分火势全部扑灭。国贸大厦地处乌鲁木齐火车站商业圈,日均人流量达10余万人次,距2008年“1.2”德汇国际广场火灾现场近在咫尺。该大厦发生火灾后,为了尽快查明火灾事故原因,乌鲁木齐消防支队成立火灾事故调查小组,对火灾现场屋面通风管道、彩钢板、门窗及隔断玻璃、轻钢龙骨、电气线路等相关痕迹物证进行科学勘验,对当日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到场扑救人员及外围目击者等相关证人逐一走访,认定起火部位位于国贸大厦b座楼顶屋面搭建的办公区。该办公区设置在南北两侧直通屋面的楼梯间造型框架结构内,采用苯板夹层的彩钢板分隔搭建,内设工程部、企宣部、产权部三个部门。
最后,认定该起火灾事故的灾害成因为搭建的彩钢板办公室内未设置烟感、喷淋等自动消防设施,导致火灾发现不及时,蔓延扩大,采用苯板夹层的彩钢板搭建的办公室耐火等级低,导致火灾发生后蔓延迅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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