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慧聪消防网讯 2月21日23时许,乌鲁木齐国贸大厦B座顶层发生火灾,面对距离地面近80米的着火部位以及仍在迅速蔓延的大火,消防救援官兵在大厦完备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等消防设施的帮助下,仅1小时内就迅速扑灭火灾,化险为夷,用事实向社会各界证明了建筑消防设施和消防安保能力建设对于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重要性。
火灾突发
2月21日23时13分,位于乌鲁木齐市钱塘江路27号的新疆通嘉国贸大厦二楼的消防控制室内,值班员夏明华正和同事通过电子屏幕查看大厦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情况,火灾报警控制器突然发出刺耳的火警警报声。
夏明华迅速起身查看,警报信息显示警报由位于大厦B座21层房顶电梯机房外的一个烟感探头发出。
“朱伟,朱伟,大厦B座21楼房顶电梯机房外出现报警,请迅速前往查看!”夏明华立即用对讲机通知当晚巡查保安朱伟。
正在大厦1楼巡查的安保员朱伟听到呼叫后,立即乘消防电梯上到大厦21楼,出电梯后从防烟楼梯间跑上21楼房顶。
朱伟一到21楼房顶,就发现21楼房顶电梯机房旁边分隔通往21楼房顶用彩钢板搭建的临时办公室的钢质防盗门的门缝往外冒着白烟,防盗门猫眼位置发红。
朱伟迅速将火情确认情况反馈给夏明华,并利用21楼的一个室内消火栓出水对钢质防盗门进行降温。
成功处置
火灾确认!夏明华迅速将火灾报警控制器(联动型)由手动转为自动。大厦建筑自动消防设施迅速动作:消防泵启动!正压送风机启动!正压排烟机启动!
“大厦B座21楼房顶发生火灾,必须立即启动火灾应急预案!”有着8年消防控制室工作经历的夏明华迅速作出反应。
“你赶快通知相关人员,我来报警!”夏明华给同事说完就拿起电话打“119”向消防队报警……
不到2分钟,当晚值班的3名大厦工作人员也先后赶到大厦B座21楼房顶,与朱伟一同进行扑救。
23时17分,距离火场最近的乌鲁木齐市消防二中队首先到达现场,利用大厦B座21楼和20楼的6个室内消火栓设置6条干线快速出水灭火。随后,其他9个消防中队也相继到场,利用消防车给大厦室内消火栓管网加压,确保21楼室内消火栓管网的压力。23时49分,火势得到控制,经过50多分钟的奋战,火灾于2月22日零时14分被彻底扑灭。
火灾过火面积近200平方米,未造成人员伤亡。
火灾扑救中,新疆公安消防总队总队长李济成,副政委吐尔逊·牙生,副总队长廖明辉,参谋长姚清海及乌鲁木齐市副市长袁宝新等领导亲临现场指挥扑救工作。
有惊无险
新疆通嘉国贸大厦是由新疆通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新疆国际商贸城有限公司合作兴建的集商贸、办公、会展、商务洽谈、物流等于一体的综合性商贸大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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