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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市委六届六次全会精神,按照市现代商贸物流中心领导协调小组第一次工作会议安排,市商务局牵头市级相关部门配合,组织开展现代商贸物流中心建设调研工作。调研组历时三个月,到各县区和周边毗邻市州深入开展广泛调研,了解我市商贸物流发展现状与问题,听取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商贸物流企业业主的建议意见,学习周边市州发展商贸物流先进经验。调研组将我市与周边市州商贸物流政策作深入比较分析。现报告如下,供市委、市政府领导决策参考。
一、泸州商贸业发展政策现状
(一)相关方向性规划已初步完成
按照市委六届六次全会上提出的将泸州打造成为川滇黔渝结合部现代商贸物流中心的目标与定位,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我市已完成了《泸州市商业网点规划》、《泸州市港口发展规划》。正在抓紧编制《泸州市物流发展规划》已步入修改报批阶段。但针对《泸州市商业网点规划》、《泸州市港口发展规划》相关配套区域性控制详规尚未出台,在现实操作中操作性与针对性不够强。
(二)引导性政策体系正逐步形成
在商贸物流政策方面,我市已完成了《泸州市现代服务业发展实施意见》,主要从放宽市场准入、落实财税扶持、调整完善价费、拓宽投融资渠道、用地倾斜这五个方面加以原则性、方向性规定,定性得多定量得少,与中央、省上相关政策基本保持一致。目前,《泸州市加快构建川滇黔渝结合部现代商贸物流中心实施意见》正在抓紧起草中。
(三)政策实施效果有所凸现
我市商贸物流规划的制定,相关引导性政策的推动,促进了我市商贸物流业的进一步发展。主要表现在:大型批发市场集群初步形成,城乡市场体系日趋完善,第三方物流企业发展迅速等方面。但与发达地区相比,与周边比,还存在较大差距和诸多问题。
二、泸州周边部分市州发展定位和商贸物流政策
(一)东面重庆
重庆围绕“建设中国美食之都,长江上游购物之都,西部会展之都和长江上游现代物流中心”的目标,确立了将现代商贸物流业作为重庆市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之一,以主城区为核,区域性中心城市为重点,建设寸滩、铁路、空港三大枢纽性物流园区和包括我市毗邻的永川、江津在内的八大物流基地的发展定位。全市现代物流业发展基本形成了“三大政策、一个办法”的政策支持体系,早在05年便就商贸流通产业制定了一系列优惠政策,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1、财政支持方面
第一,建立商业结构调整资金补充机制。从2005年(以2004年为基数)到2007年每年增长10%。同时,优化商业结构调整资金的使用方向,主要对改善商贸流通环境、打造平台、提升城市商业整体形象、业态调整升级等政府公共服务方面的建设项目提供贷款贴息,使其发挥更大的作用。第二,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每年安排一定比例,扶持中小商贸流通企业特别是民营商贸流通企业发展连锁经营和电子商务。第三,部门区县齐抓共管。发展改革、财政等部门要支持商贸流通企业向国家有关部门申报服务业建设项目。各区县(自治县、市)可根据自身财力支持商贸流通产业发展。完善市场风险调节资金管理办法,确保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和物价稳定。
2、税收支持方面
第一,经市政府认定的大型商贸流通企业,符合西部大开发若干政策规定的,在2010年内,企业所得税减按15%计征。第二,商贸流通企业购进国产设备符合税法规定的,享受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政策。第三,连锁企业所属的直营连锁店,符合规定的经税务机关批准,可由总部向其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统一缴纳企业所得税。流通企业购置的信息化系统设备,其折旧或摊销年限可缩短为2年。
3、金融支持方面
第一,鼓励支持符合条件的大型商贸流通企业在国内外上市或发行债券。第二,加大对符合条件的商贸流通企业的银行授信额度。第三,发挥政策性金融对重点商贸流通企业的支持作用。第四,在国有商贸流通企业改组过程中,经金融机构等债权人同意,可采取多种方式处理企业的债权债务。第五,切实解决中小商贸企业融资难问题,通过再就业贷款、小额信用贷款等方式,大力支持个体商贸服务业的发展。第六,积极运用融资租赁、信托、汽车信贷等多种金融工具,为商贸流通发展提供金融服务。
4、土地房管支持方面
第一,凡经市政府批准的生产性物流项目,其用地可按工业用途出让。第二,经市政府批准的服务性物流项目,其用地按经营性用途,实行“招拍挂”出让方式供地。第三,对企业承租的经营性直管公房,可在企业改制后,由企业继续与房屋管理部门建立租赁关系;也可在企业改制后,按照土地房屋管理部门确认的价格将公房产权和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给使用企业。
5、规费优惠方面。
第一,大型流通企业集团实施内部重组过程中,涉及到企业资产、股权变动的,免缴有关收费;未涉及产权变动的,内部收益转移不重复缴纳规费。第二,符合规定的农产品批发市场按规范化标准进行改造,经市商委、市工商局验收合格的,减半收取市场管理费。每年从市场管理费中提取一定比例,由市财政纳入部门预算,重点支持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检测中心、信息中心、结算中心及基础设施。第三,逐步实现商贸流通企业与生产企业水、电、气同价。第四,防空地下室按照国家规定应同步配套建设,确因地质、地形等原因不宜修建的,交纳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减半征收。第五,继续推进“菜篮子工程”,鲜活农产品超市建设免交配套费。有关管理部门要对出入城区的生鲜食品配送车辆发放临时通行、停靠特许证。
(二)省会成都
成都市按照省委九届四次全会提出建设“三中心两枢纽”目标,在物流方面提出了“一网二平台(物流快速网络、公共物流信息平台、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平台),三园区四中心(三个物流园区、四个物流中心)、若干个物流服务站”为主要内容的现代物流业发展框架体系。先后出台了《关于成都市现代物流项目用地实施意见》、《成都市重点现代物流项目确认暂行实施办法》、《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现代化物流发展的意见》,明确了成都物流发展的目标、任务,并在土地、工商、税务、交通、资金等方面制定了优惠政策。
一是资金扶持,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1、建立扶持现代物流业发展专项资金。从今年起,由市财政安排资金建立扶持现代物流业发展的专项资金,用于对重点物流项目贷款贴息,重大物流项目财政补贴,物流集中发展区基础设施建设补助等。
2、物流通道扶持政策。物流企业开辟成都至周边城市的公路货运班车,且每日开行10班以上,2年内由市县(区)两级受益财政给予一定数额的奖励。物流企业开辟成都至国内经济发达城市的铁路货运“五定”班列,且每周开行4列以上(含4列)的,3年内,由市县(区)两级受益财政给予一定数额的奖励。国内外航空公司、航空物流企业开辟成都至欧美的国际货运航班,市财政对航班开行初期发生的亏损给予适当补贴;5年内,由市县(区)两级受益财政给予一定数额的奖励。
3、物流财税政策。合理确定物流企业的营业税计征基数。允许符合条件的物流企业统一缴纳企业所得税。对主营业务属于国家规定的鼓励类物流项目,对其所得税实施优惠政策。对投资于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技术改造项目的物流企业,对其实行国产设备投资抵免和进口设备减免税政策。对在成都市新办独立核算的以交通运输为主营业务的企业实行企业税收优惠政策。
二是政策扶持,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1、物流集中发展区扶持政策。经市政府批准设立的物流集中发展区,作为城市发展的重要基础设施,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城市重要设施建设规划和综合交通设施建设规划。建立物流集中发展区土地滚动储备制度,确保物流项目用地的及时供应。
2、重点物流项目扶持政策。经市物流主管部门认定的重点现代物流项目,优先安排用地指标,享受《成都市现代物流项目用地实施意见》和物流专项资金扶持政策;对全市现代物流业发展具有示范带动作用,且投资在1亿元以上的重大物流项目,参照工业重大产业化项目相关扶持政策执行。
3、简化工商登记审批政策。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为物流企业办理登记注册时,除国家法律等规定的以外,其他前置审批事项一律取消。危险品等特种货物运输代理审批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4、工商企业分离物流业务扶持政策。国有大中型企业实行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兴办的物流企业,经确认后可享受相关的扶持政策。
5、引进国内外知名物流企业政策。世界100强物流企业和国内50强物流企业在成都设点等,享受一定的优惠政策。
6、物流通关政策。物流集中发展区要建立集海关监管、检验检疫、地面服务一体化的货物进出境快速处理机制,实施“提前报检、提前报关、货到验收”的便捷通关模式。海关、检验检疫部门逐步实现24小时全天候通关,提高通关效率。
(三)西面宜宾
宜宾围绕构建“长江上游川滇黔结合部商贸物流中心”,重点推进“五个一”工程,即建设一个标准化的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一个标准化的大型生产资料市场;建设一个标准化的汽车交易市场,建设一个大型的现代购物中心;建设标准化的会展中心。“三个一批”工程,即培育发展壮大一批商品交易市场;新建和改造提升一批农贸市场;鼓励引导建设一批“农贸超市”。其鼓励发展商贸物流的主要政策措施有三。
1、设立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市政府还出台了《加快服务业发展意见》,提出“2008年安排300万元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以后逐年增加专项资金额度,今后每年安排500万元以上,对重点商贸物流项目和企业给予扶持。
2、制定税收优惠政策。对省级、市级市场和进入新建市场的商贸物流企业免收企业所得税1年;收费优惠政策,主要是对农贸市场免收配套设施城市建设配套费、人防异地建设费等规费,新建其余市场减半收取,新建市场经营者或业主在1-3年免收或减收市级行政事业性收费。
3、加大市场引导扶持力度。出台了《宜宾市关于城区市场规划建设和管理的决定》按照“政府引导、政策扶持,市场化运作,规划化运行”的原则,对市场规划和建设提出了具体的扶持引导政策,并设立300万元市场建设专项资金,用于改造市场的补贴和贷款贴息。
(四)北面内江
内江围绕建设“川东南商贸物流中心”提出了 “一二四五”战略,即建成“一中心两园区四商圈五市场”。在商贸物流的扶持上共有财政、税收、用地、收费、保障政策等5个方面25条政策。
1、财政扶持方面。市财政对重点商贸物流项目企业,给予贴息扶持,对所得税、增值税,新增税金地方留成部分,第一次出让和3年内出租标准仓储及配套设施所纳税收地方留成部分按80%奖励企业,物流园区土地出让金可用于物流园区公共基设施建设。
2、税收政策方面。西部大开发所得税优惠政策,物流园区内物流企业三年内享受城镇土地使用税等级和税额标准降低一个等级征收或减免。
3、土地政策方面。对物流企业可在第一次支付40%出让金后,2年内分期付款,但可以实施建设;对重点物流项目按可工业地价出让。
4、收费政策方面。对物流项目市县级收费,行政性收费免收,事业性收费按规50%收取;免收标准仓储及配套设施城市建设配套费、人防异地建设费;对养路费按75%实行包缴,对重点物流企业运管费实行一年免征一个月,特殊车辆和20吨以上的按50%征收。
5、保障政策方面。对能源供应计划优先保证,对入户、子女入学给予保证。
(五)东面永川
永川以打造成为川渝黔三区汇点的商贸物流高地为目标,全力打造现代永川商贸物流城,力争到2010年,基本建成汇集三区(渝西地区、川东南地区、黔西北地区)、辐射西南的现代商贸物流城基本框架。通过一系列优惠政策吸引到广厦集团投资8亿元打造中国永川商贸城。该项目是借鉴义乌“前店后厂”的模式,与浙江义乌小商品城实行连锁经营,在物流、信息、商品等方面实行资源共享。工程全面竣工后,总营业面积将达12万平方米,店铺量将达2000个,预计年营业额逾50亿元,对西南的辐射能力不容小觑。其优惠政策具体如下。
1、从正式营业之日起,前5年永川留成增值税的100%奖励给企业或经营户用于扩大再生产。
2、前3年永川留成营业税的100%和第四、五年永川留成的50%奖励给企业或经营户用于扩大经营规模。
3、实行入驻企业或经营户自行依法申报纳税;前三年永川留成所得税的100%和第四、五年永川留成的50%奖励给企业或经营户用于扩大再生产。
4、中国永川商贸城一期工程中广厦重庆第二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所属商铺契税的100%、其它商铺契税的50%,主要用于中国永川商贸城培育和宣传。
(六)南面云贵
贵州省遵义市已编制完成了物流发展规划和商业网点规划,正成立物流办,已准备出台相应商贸物流政策,加快推进商贸物流建设。该市具有国家100强小商品市场-红花岗区苟家井市场,主要经营服装、百货等小商品的批发兼零售市场,该市场总经营面积23万平方米、3000多经营户、年销售额达10多个亿元。红花岗区设立一个正科级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市场发展服务中心统一管理,该中心负责管理全区2个多亿资产的国有市场资产,并负责全区市场规划、审批、建设和技术支持等行政职能。
贵州省毕节市,云南省镇雄等地区,已开始全面重视商贸物流建设。 三、我市发展商贸物流的SWOT分析
SWOT分析法是通过分析优势(Strengths)、劣势
(Weakness)、机会(Opportunity)与威胁(Threats) 从而将地区的战略与内部资源、外部环境有机结合。因此,清楚的确定本地区的资源优势和缺陷,了解本地区所面临的机会和挑战,对于制定未来的发展战略有着至关重要的意义。
(一)泸州构建川滇黔渝结合部现代商贸物流中心的优势与劣势
1、优势(s)
●节点优势,泸州地处川滇黔渝四省市结合部,是联结成渝经济圈和南桂昆经济区的主要通道,是四川与长三角、泛珠三角及东南亚地区联系的主要通道。
●通道优势,泸州初步形成空铁水路立体交通体系,拥有长江黄金水道和川内最大的港口,且具备通航能力,川黔高速、泸渝高速、成自泸高速与隆叙铁路、进港铁路正在抓紧建设。
●高地优势。“四大产业”、“四大园区”的发展为“中心”的打造提供产业支撑;区域旅游组织中心与教育培训中心的建设,为“中心” 的打造提供要素保障。2007年,泸州在“结合部”9个市县中,GDP占第三位,社消零占第三位,批发零售额占第三位,财政收入占第四位。其中,毕节、昭通、永川、江津等四地人口近千万,但社消零仅占我市40%。可见,与周边欠发达地区相比,泸州具有一定高地优势。
●劳动力资源优势。众多的劳动人口,且职教发达,为未来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提供了充裕的劳动力资源。
●城市品牌: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全国双拥模范城、国家卫生城市、中国优秀旅游城市、联合国人居奖良好范例五张城市名片。
2、劣势(w)
●龙头企业实力不强。目前泸州市年销售额超亿元的零售企业只有2家(不含重百);市场交易仍以“现场、现金、现货”交易为主,呈现初级市场的全部特征,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应用率极低;职业经理人阶层尚未形成;缺少停车、仓储、检验、信息服务等基本设施。
●物流配套能力不强。物流企业数量多,规模小;半机械化和人工操作多,现代物流企业少。此外,为数众多的个体私营运输企业,仅有2、3台车也冠以物流企业之名,且常用不正当竞争手段挤占物流市场。
●服务产业发展的能力不强。据调查,泸州市批发市场地产商品交易率仅占10%,对产业的带动力与影响力较弱。
●专业市场建设滞后:缺乏专业批发市场支撑的商贸业,没有足够的人气、商气,没有批发的大吞大吐,就没有足够的贸易量。
●规划引导不够。政府对商贸物流缺乏实质性引导措施和抓手。目前,尽管泸州大型零售企业,大型批发企业及大型物流企业已初具规模,但是,经营商品同质化严重,同业竞争激烈,布局不够合理,设施不够配套,现代化程度低等问题较为突出;同时,物流资源整合难度大,各种运输方式自成体系,“商贸”与“物流”相互脱节等都成为制约发展的重要因素。
●商贸专业人才匮乏:缺少有经验,掌握现代贸易、物流经营技能,具有过硬的外语能力,熟练掌握信息技术等方面知识的商贸专业人才。
●土地开发成本较高:泸州大多是丘陵山地,土地征地成本较高,平均在10万/亩左右甚至更高。
(二)泸州构建川滇黔渝结合部现代商贸物流中心的机会与威胁
1、机会(o)
●发展商贸物流得到了各级领导高度重视。对商贸物流的重视程度从以前的“无人管、无人问”提高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省委九届四次会议明确提出要将四川打造成为建设西部物流中心、商贸中心和金融中心,并对泸州港的打造给予了高度的重视;市委六届六次会议也确立了“四个四”的发展定位,并明确提出打造川滇黔渝结合部现代商贸物流中心。10月10日,我市与成都市签订了《成都市人民政府与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港口物流发展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成功实现泸州港与成都青白江亚洲最大的铁路装箱周转站陆水对接,成都经济区将成为泸州最大集装箱货源地,成都泸州共建通江达海黄金通道,泸州将“串”起成都经济区与长三角经济区物流通道。
●社会各界对商贸物流的认识提高。我局联合市委宣传部举办了为期一个月的“解放思想加快构建川滇黔渝结合部现代商贸物流中心”的辩论赛,并通过媒体向各界宣传,极大提高了社会各界对构建川滇黔渝结合部商贸物流中心的认识,营造了良好的思想和舆论环境营造了良好的氛围,形成了正确的思想导向,拓宽了发展的思路。
●新的项目落地带动产业升级。随着重百、东亿国际、摩尔城北店、汇通城西店、钟鼓楼名店街、慈善路精品服饰特色街等一批高档百货商场、专业街区的入驻与建设,泸州的百货零售业层次得到极大提升;随着川南大市场(西南商贸城)、皇冠箱包交易市场、浙江工业园区建材市场、君安物流工程机械市场等一大批专业市场的建设,将带动并推动贸工互动,进一步增强区域市场竞争力;而泸州集装箱港区二期工程、合江川煤集团密溪沟港区二期工程,泸县神仙桥港区一期工程相继建成投入使用,落户城北物流中心的泸州隆盛物流园区,广东南方物流园区等一大批重大物流项目相继开工建设,必将进一步提升我市物流运输能力。
2、威胁(t)
●从周边看。西面宜宾,确立“加快打造长江上游川滇黔结合部商贸物流中心”的发展定位;北面内江,提出“融入成渝,联动川南,建设百万人口大城市,实现新跨越,建设新内江”的发展目标;东面永川提出“大力实施‘流通旺市’工程,力争到2010年,基本建成汇集三区(渝西地区、川东南地区、黔西北地区)、辐射西南的现代商贸物流城基本框架”的奋斗目标。为实现各自目标,周边市州均通过采取财政支持、土地支持、规费减免、环境打造等一系列的政策措施加以扶持引导。身处其中,深感形势逼人、不进则退。尽管目前我市商贸物流在川南黔北渝东结合部尚有一席之地,但是发展慢了就是落后。
●从商贸物流业辐射能力减弱现状看。一方面,由于周边落后地区的商贸物流本身在发展过程中,对泸州的依赖减弱;另一方面,泸州商贸物流尽管纵比发展迅速,但是主要处于自发状态,规划引导不足,发展速度横比趋缓。辐射是相对的,对其他地区的辐射变小,那么就只得接受对方的辐射。
●从发展环境看。随着周边城市经济的快速发展,泸州的相对优势受到较大影响。遂宁-绵阳高速公路的开工建设,川西北、川中的大宗货物将更多地流向重庆港;重庆-贵阳高速公路建成通车后将成为西南地区出海的主通道;成都-遂宁-重庆高速公路的建设,将使成都至重庆距离缩短至290公里。泸州,面临被边缘化的危机。
(三)SO、ST、WO、WT策略的甄别与选择
SWOT矩阵
优势(S) 劣势(W)
机会(O) so战略(增长性战略) wo战略(扭转型战略)
威胁(T) st战略(多种经营战略) wt战略(防御型战略)
●SO战略(增长性战略):依靠内部优势,利用外部机会
●ST战略(多种经营战略):利用内部优势,回避外部威胁
●WO战略(扭转型战略):利用外部机会,克服内部弱点
●WT战略(防御型战略):减少内部弱点,回避外部威胁
四、我市发展商贸物流业政策建议
通过SWOT分析,罗列了泸州市打造区域性商贸物流中心所具有的竞争优势与劣势,机遇与威胁,对其进行组合,形成SO,ST,WO,WT策略,根据区域经济发展实际,对四个策略进行了甄别与选择,确定目前适合泸州经济发展策略是SO战略(增长型战略)――将泸州市商贸物流业竞争优势与发展机遇组合。在实施中应坚持规划先行原则,坚持政府主导原则、坚持政策扶持原则,坚持市场化运作原则,坚持规范化运行的原则。充分发挥区位优势,把握东部产业转移的历史机遇,挖掘市场潜力,重振百年商埠的雄风。在此基础上,我们提出了以下政策措施与建议。
(一)规划先行
我市应尽快出台《泸州市物流发展规划》。对已出台的《泸州市商业网点规划》应抓紧制订出台配套实施办法和相关专项规划,特别应抓紧编制《泸州市商业网点规划实施办法》《泸州市主城区商业网点控制性详细规划》《泸州市白塔商业中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泸州市城北批发市场集群控制性详细规划》《泸州市城西新区域性商业中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同时应抓紧制订出台五个物流中心控制性详细规划,特别应抓紧编制《泸州市城北物流中心控制性详细规划》《泸州市高坝物流中心控制性详细规划》。通过规划制订出台,确保《泸州市物流发展规划》《泸州市商业网点规划》项目落地,确保招商引资工作顺利有序推进,从而切实推动商贸物流中心建设。
(二)政策引导
当前最重要最紧迫的任务就是制订出台《泸州市建设现代商贸物流中心实施意见》及其配套实施细则如《泸州市重点商贸物流企业项目认定管理办法》《泸州市商贸物流业引导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泸州市白塔商业中心区建设管理办法》等。特别是为了抢占先发优势,快速做大做强商贸物流业,我们建议在培育初期阶段应采用“多予、少取、放活 ”方针培育扶持现代商贸物流业,特别是现代物流业。一是“多予”方面。政府只有在财政扶持政策、金融促进政策、土地促进政策等三方面应有所作为,才能促进整个商贸物流业健康快速发展。第一,建议设立市级财政引导扶持资金1000万元,对全市规划建设、项目招商、重大商贸物流项目和企业建设发展给予培育引导,建设物流公共信息平台等方面给予支持,从而充分的财政政策引导作用,推进商贸物流业快速发展。第二,建议采用扶持酒业“小巨人”担保贷款方式,对全市商贸物流“小巨人”企业项目给予资金支持,从而充分发挥信贷作用对商贸物流行业杠杆作用。第三,建议对全市重点商贸物流建设项目和重点商贸物流企业的扩展项目特别是城北批发市场集群和五个物流中心项目给予土地用地计划指标支持,根据项目用地计划,实行年初单列土地用地指标制度,确保项目落地实施。二是“少取”方面。政府应对全市重点商贸物流企业和项目在税收促进政策,规费优惠政策,土地出让优惠政策等方面给予支持,让企业能感受到我市发展商贸物流业有实实在在政策支持。第一,建议在税收促进政策方面,应将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物流企业营业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再就业税收等优惠政策落实到企业。第二,建议在规费优惠政策方面,应对重点商贸物流项目在建设方面规费,车辆运营方面规费、船舶水运方面规费给予实在支持,降低企业运营成本,让利于企业促进企业更快更好做大做强。第三,建议在对重大的商贸物流项目和物流中心建设用地出让金确定上,可参照工业用地或工业集中发展区用地政策,从优确定土地出让金价格,这样也有利于引进更大投资商投资商贸物流业。三是“放活”方面。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应本着培育产业,让利县区,县区是实施主体原则,赋予县区相应建设商贸物流中心责权利,充分调动县区建设商贸物流中心积极性。第一,建议市政府在统一规划,跟踪监管基础上,放权给予江阳区建设管理白搭商业中心区,放权给予龙马潭区建设管理城北批发市场集群,放权给予五个物流中心所在县区建设物流中心。第二,应在工商促进政策,人才培养政策,工作机制和目标考核机制等方面培育商贸物流业。
(三)载体建设
一是抓平台载体。我们应抓做“三区”建设,为商贸物流提供发展平台。即紧紧抓住物流中心区、城北批发市场集中交易区、白搭商业中心区三个重要载体,在土地、资金、交通、人力资源、能源供给、业主招商等方面给予支持。二是抓企业载体。同时突出抓好重点商贸物流企业集团培育,突击抓好重点商贸物流项目建设推进和运行,为商贸物流中心建设提供坚实项目基础。三是抓基础设施载体。通过尽快全面启动川黔高速、泸渝高速、泸赤高速、成自泸高速、隆叙铁路,进港铁路、长江黄金水道及物流园区建设,为商贸物流业发展夯实基础。
(四)区域协作
一是搭建政府交流互动平台。探索建立四省市结合部九地市区域性协作新机制,通过设立“泸州现代商贸物流业发展论坛”等途径,搭建政府层面的交流互动平台;二是搭建经贸协作平台。通过“泸州酒业博览会”、“中国酒城迎春购月”等会展活动,搭建区域协作经贸平台;三是搭建边贸平台。通过大力发展边贸市场,开展边贸经贸活动,搭建结合部交流与合作的基础性平台。
(五)人才培育
舍得花大本钱,引进一批高水平、高层次的现代商贸物流策划、管理和营销人才;联合我市高职院校,培养一批本土专业型人才;加大对商贸物流优秀人才激励力度,为结合部现代商贸物流中心的构建提供坚实的人才保障。
(六)目标考核
市政府应将商贸物流中心建设工作纳入目标管理,应设立像酒业发展哪样目标考核管理机制。市现代商贸物流中心领导协调小组应抓紧制订完善县区和部门目标考核办法和实施细则,做到严格考核,严格奖惩,用目标考核手段促进商贸物流中心建设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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