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资金入楼市应谨防催生泡沫
千亿元保险资金大举涌入房地产市场只差最后的“一声令下”了——保监会制定的《保险资金投资不动产试点管理办法》未来的出台将最终允许保险资金进入不动产领域。面对“闸门”的打开,房地产界不无“躁动”。据报道,各大保险巨头早已觊觎楼市,并积极储备项目整装待发,而保险资金投向楼市有望改变行业投资格局。
近日,某知名物业代理机构发布报告,为房地产界算了一笔账:2008年,我国保险业的总投资额为22500亿元人民币,如按照其他国家的通行惯例保守估计,即保险业在房地产的投资比例限额占总投资额的15%,并假设其中30%投资额流入海外房地产市场,则国内房地产市场可接收2360亿元保险资金投资额。
目前,虽然住宅市场升温已久,但从数据来看,京、沪、深等地写字楼和商铺交易尚未完全走出谷底。保险资金对商业地产的“天然”喜好,让后者更充满期待。在一些分析人士看来,这将对楼市带来“结构性利好”。但是,也有人担心,在本该防止房价持续上涨带来不稳定因素的时候,此举是否会助推房价上涨?
据了解,虽然此次放开后保险资金可投向的不动产领域主要包括购买自用办公楼、投资廉租房、养老实体和商业物业四类,获利较为丰厚的房地产开发被排除在外,也就是说保险机构不得参与一级土地开发、参与住宅类商品房的开发和销售、提供无抵押、无担保的债权融资。但是,不管是自用办公楼、廉租房也好,养老实体和商业物业也罢,都是房地产市场的一部分,一旦有千亿元保险资金进入这些领域,无异于热钱的大量涌入,将会带来办公楼等领域的投资升温。而投资又具有不断趋利的属性,于是,办公楼价等的高涨又将成为必然,办公楼价涨了,普通商品房涨价也不会遥远。
笔者认为,新《保险法》新增“投资不动产”的条款,是主管部门希望拓宽保险资金的投资渠道,而不是寄望保险公司借此增加短期盈利。监管部门应出台相关细则,严格规定主体资格及投资比例上限,避免催生泡沫加大整个房地产业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