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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批发市场策划系列专题:
编者按: 目前,中国专业批发市场风起云涌,而专业批发市场成功繁荣发展又何其艰难!为了帮助支持全国专业批发市场投资举办者、运营管理者解难释惑,商成专业市场研究所联合义乌最强势的专业批发市场运营策划咨询机构——商兴成市场投资管理(义乌)有限公司,陆续推出“专业批发市场策划”系列专题,对专业批发市场等商业地产策划咨询、招商销售和运营开发为核心业务的项目定位, 顾问咨询 ,招商销售 ,运营管理,建筑策划 ,规划编制 ,全程代理, 投融资金,可研报告,市场研究, 高层论坛 ,人员培训等内容,期望通过商成专业市场研究所及商兴成市场投资管理(义乌)有限公司的努力,形成专业批发市场策划系统内容。
商兴成公司是专业致力于专业批发市场等商业地产策划咨询、招商销售和运营开发为核心业务的综合性投资管理机构。
希望我们的努力,能有助于全国专业批发市场投资举办者以及专业批发市场等商业地产策划咨询、招商销售和运营开发策划机构。
甲方 (产权人):
乙方( 使用人):
甲方将其所有的市场商位有偿定期提供给乙方使用,为确保市场的稳定、繁荣和发展,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1、商位地址及经营内容
本协议商位地址为XXX 市场
号商位,计费面积 ㎡;根据划行归市原则,本商位限 乙方用于 行业 类商品的经营,不得改作它用;使用期内 因市场商品经营状况发生变化,甲方确定对本商位的行业和类别进行调整,乙方须配合服从。
2、商位类别:
3、商位使用期限及费用
3.1商位使用期限和使用费:商位使用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商位使用费每年为(人民币,下同) 元(大写: ),合 计为 元(大写: ),分 次付清,在协议签订时付 元(大 写: )。余款在 付清。本协议使用期满,甲乙双方协议自行终止。
3.2履约保证金(含物业保证金):履 约 保 证 金 为 确 保 乙 方 履 行 本 协 议 而设,本商位需缴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 元(大写: ),在协议签 订时一次付清。乙方在使用期内违反本协议约定应承担赔偿责任的,甲方以乙方的履约保证金抵付赔偿金;履约保证金不足以赔偿损失时,其不足部分的赔偿由 乙方用现金付足。使用期内发生违约赔偿缺额,乙方应在缺额发生日起10日内 补足本协议约定的履约保证金数量。使用期满经甲方检查,确认物业无损、各项费用具清后予以退还。
3.3其它费用:甲方为乙方提供用电、车辆停放、消防安全、空调、市场 公共区域保洁服务,费用由乙方承担并按有关规定支付。
4、权利和义务
4.1 甲方拥有本商位所有权。本协议签订后,乙方在使用期内享有合法 经营的权利和义务,乙方不得将商位使用权用于抵押、担保、拍卖。
4.2 使用权转让、转租按《市场商位使用权转让、转租管理 规定》办 理(见附件一)。使用权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转让、转租。因故确需向第三方转让、转租,须按《合同法》和附件一的规定向甲方提出申请,经甲方 同意后方可转让、转租。
4.3 商位装潢。乙方如需对商位进行必要的装潢,必须事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包括装潢方案、设计图纸和装潢材料),并提供乙方、施工人身份证件及装潢材料检测报告,经甲方审批同意后组织施工;乙方未经审批擅自施工 的,必须限期复原,并承担相应责任。
4.4 商位的修缮:甲方应定期对市场进行检修,公共区域维修费用由甲方负责,商位内因乙方损坏的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4.5 为规范管理市场,甲方有权利制定有关规定,乙方在经营活动中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甲方制订的规定。乙方有义务实行商品零售服务,发展旅游购物市场。
4.6 甲乙双方应签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与消防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附件二),承担和履行责任书规定的相应责任、义务。
4.7 甲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期限提供商位,乙方须按规定的时间入场经营。
4.8 甲方负责办理市场建筑物、固定资产的财产保险,乙方负责办理商位内乙方财产保险。
4.9 儿童应在监护人的监护下进入市场,因对儿童监护不力造成甲方和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失的,监护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5、违约责任
5.1甲方未按协议约定时间向乙方交付商位,其延期交付时间应向乙万支付每日商位使用费双倍的违约赔偿金。
5.2 乙方违约(包括延迟交纳商位使用费和其它应支付的各项费用)或违规经营,甲方及时向乙方发送限期整改通知书,乙方未按期整改的,承担每日支付双倍商位使用费的违约责任。
5.3 在协议约定的使用期限内,乙方有下列违约行为之一的,经查实,由乙方承担违约赔偿;同时,甲方通知乙方及时整改,如限期不整改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商位使用协议并无偿收回商位使用权。
5.3.1 协议约定不得转让、转租商位使用权而转让、转租;
5.3.2 协议约定经甲方审批同意后使用权可以转让、转租的商位,乙方未提出申请而擅自转让、转租;
5.3.3 在使用期内,乙方将商位使用权转租累计时间等于或大于协议使用期限五分之三。
5.3.4使用期内连续三个月或累计六个月不正常营业。
5.3.5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按规定时间入场经营或在规定的经营时间内连续3天以上不经营并给市场造成不良影响。
5.4在协议约定的使用期限内,乙方有下列违约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商位使用协议并无偿收回商位使用权。
5.4.1商位使用权用于抵押、担保、拍卖;
5.4.2严重违法经营或引发重大事件危害市场经营秩序.受到治安或刑事处罚;
5.4.3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5.4.4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销售伪造或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的商品,严重影响市场声誉。
6、特别约定事项
7、免责条件
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双方或单方无法履约,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8、纠纷处理办法
本协议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XX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其他约定事项
9.1 遇市场布局调整,甲乙双方应无条件服从,本协议自动终止,乙方的商位使用费和其它费用,按实际使用时间(量)计算。
9.2 本协议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本协议未尽事项,双方协商一致后另立。
9.3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乙方凭本协议办理商位证。
9.4 本协议一式叁份,甲方贰份,乙方壹份。
立约人:
甲方:
代 表:
联系电话:
乙方:
代 表:
证件号码:
联系电话:
立约日期: 年 月 日
立约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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