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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上述实实在在的实惠外,市场采购贸易方式正式落地最重要的意义,是将义乌市场的基层创新上升为国家的顶层设计,从国家层面对以义乌市场为代表的通过市场开展国际贸易的交易模式予以确认,使市场采购贸易这种交易模式获得合法性,解决了市场采购贸易的政策缺少上位法依据的问题。值得一提的是,新贸易方式明确了以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出口商品免征增值税,消除了市场主体的后顾之忧,这项新政有利于小商品企业做大做强,有利于义乌市场持续繁荣。与此同时,作为承担国家战略改革试点的城市,义乌在外贸体制、机制方面的探索创新,必然会成为全国改革的示范点,从而进一步巩固义乌市场的龙头地位。”义乌市商务局党委委员寿升第说。
在浙江师范大学经管学院教授、浙中区域经济研究所副所长曹荣庆看来,除了义乌小商品出口会更加便捷之外,义乌市场采购贸易方式正式落地还有一个重要意义,就是“关小门、开大门”,从国家的层面为义乌小商品出口开辟了一条“阳光大道”,给义乌市场吃下一颗“定心丸”。今后,义乌外贸企业在报关时,可以大胆地按照市场采购贸易方式申报,彻底消除了困扰义乌外贸企业多年的后顾之忧。
市场采购贸易方式正式落地后,义乌小商品行业发展的下一个突破口在哪里?
曹荣庆提醒说,从国际情况看,除了通关便捷外,能够采购到物美价廉、高性价比的商品是国外采购商不懈的追求。近年来,随着中国人工、原材料成本不断上升,一些东南亚国家的产品价格优势逐渐显现,这对以义乌市场为代表的中国小商品形成了一定的影响。从国内的情况看,市场之间的竞争也日益激烈。以号称“南有义乌、北有临沂”的山东临沂为例,在义乌实行旅游购物商品贸易方式5年后,临沂也开始实行旅游购物商品贸易方式。当时,海关总署在给临沂的批复中曾提到:“在市场采购贸易方式正式确定前,对临沂商城在当地报关出口的小商品,原则同意比照《义乌商品进出口监管操作规程(试行)》,暂采用旅游购物商品方式申报。”按照海关总署的这一批复,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在临沂及国内其他同类市场落地,可能只是时间问题。事实上,为国内其他同类市场探索可以借鉴、复制的成功经验,这本是义乌改革试点的一项重要任务。“因此,市场采购贸易方式正式落地,并不意味着义乌小商品从此可以高枕无忧、一劳永逸。要真正提高义乌小商品在国内外市场中的竞争力,还必须在不断优化义乌小商品出口环境的同时,想方设法提升义乌小商品的产品附加值和综合竞争力,加快小商品转型升级步伐,促进义乌市场持续、健康繁荣。面对身后的众多追兵,义乌小商品需要继续寻找新的突破口,确保始终走在全国乃至世界小商品产业的前列。”曹荣庆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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