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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人民政府近日出台了关于深化流通体制改革加快流通业发展的意见,提出流通业的加快发展政策支持。
一是制定完善流通网络规划。制定实施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建成西南地区物流大通道和区域性物流中心。加快建立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商业网点体系,将其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各市(州)在制定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时应充分考虑商业网点建设需求,做好与商业网点规划的衔接。不断完善社区商业服务功能,新建社区商业和综合服务设施面积占社区总建筑面积的比例不低于10%。逐步加大对居民生活必备的商业网点建设的投入力度,不得随意改变必备商业网点的用途和性质,确保基本服务功能。及时发布商业网点建设指导目录,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投入。
二是加大流通业用地支持力度。合理配置土地资源,调整城市用地结构,制定符合流通业行业实际的投资强度和用地标准,逐步增加流通业建设用地总量。保障必要的流通行业用地,优先保障农产品市场和便民生活服务网点用地,鼓励开辟免费的早市、晚市和周末市场。对列入规划的重点大型物流基地、批发市场、配送中心和零售卖场等商业设施,在供地上给予优先安排,缩短土地供应周期。对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农产品仓储设施建设用地参照工业用地或仓储用地对待。鼓励流通企业盘活利用已有存量土地,集约高效利用土地资源。
三是完善财税支持政策。积极争取中央财政加大对我省均衡性转移支付力度,促进流通业发展。充分利用现有中央财政资金,支持流通业基础设施和重点项目建设。逐步扩大省级流通业发展专项资金规模,自2013年起继续设立省流通业发展专项资金,视财力逐年增加,重点支持流通业重点基础设施和重大项目建设。各市(州)政府要设立专项资金进行配套使用,并根据情况逐步增加。加快实施流通行业一定范围、一定期限内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等税收减免政策,切实落实总分支机构汇总纳税政策,促进连锁经营企业跨地区发展。全面落实国家有关免征鲜活农产品增值税政策和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政策,促进鲜活农产品进超市销售。
四是加大金融支持力度。省发展改革部门要会同商务等部门建立贵州省流通业重点项目推介制度,及时向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推介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基础条件成熟、发展前景良好的流通业重点项目,争取金融信贷支持。支持有条件的流通企业利用资本市场融资。支持商圈融资,推动发展应收帐款、仓单、保单质押和供应链融资等新兴融资方式,推动融资租赁、商业保理等业务,拓宽融资渠道,培育和巩固信贷增长点。鼓励银行与流通企业间建立长期战略合作关系,支持大型项目运用银团贷款等方式获取具有一定规模的信贷资金。建立适合中小微流通企业特点的评级和授信制度,加强信贷支持,完善融资担保体系,解决流通企业贷款抵押担保难问题。支持商业银行和流通企业在充分协商基础上推广银行卡,方便刷卡消费。
五是降低流通环节费用。规范交通运输领域执法行为,为物流配送车辆提供通行便利。降低节点城市间通行费用收费标准,取消绕城高速通行费用。严格执行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引导我省鲜活农产品整车合法装载运输,提高国际化标准。全面实施工商业用水用气同价,尽快实施用电同价。降低农产品生产流通用水用电价格,规模化生猪、蔬菜等生产的用水用电与农业同价;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用电、用气、用热与工业同价,用水执行工商业用水价格较低标准或非居民用水价格;农产品冷链物流的冷库用电与工业同价。规范和降低农产品市场收费,全面实施收费公示制度,政府投资建设或控股的市场按保本微利原则从低核定收费标准,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要设有供郊区农户免费进场销售自产鲜活农产品的专门区域。清理整顿大型零售企业向供应商违规收费和恶意占压供应商货款的行为,加强零售商供应商公平交易管理,从源头降低流通企业成本。引导大型超市减免鲜活农产品进场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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