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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义乌中国小商品城”品牌规范外地“义乌市场”命名管理的建议(第16号)
代表姓名 叶福有
义乌市场经过近三十年的培育与发展,目前已经成为全球最大的小商品集散中心,也是义乌经济得以腾飞,义乌人民引以为豪的金色品牌。
近年来,全国各地都在效仿义乌模式建立商品市场,一些地方的政府及有识之士,千方百计地借鉴义乌的成功做法在创办市场,好多市场亮出“义乌中国小商品城”,邀请义乌商人参与创办和管理。这些市场中。一些是经过我市有关部门的批准与同意,但也有一些是我们不知道的。在我市输出的创业与管理者中,不少是私下重金邀请,
还有的是自己上门推销的。从全国的市场发展势头看,这些市场中。有的挂义乌招牌一举成名,成为当地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也为宣传推介义乌市场,推销义乌商品起到了很好的作用,义乌商人创办市场的胆识也得到当地政府部门的赏识和认可。但也有一些我们的外出人员,思想素质低下,金钱利欲熏心,到处以“义乌市场专家”自居,到一些本身经济不发达、办市场条件不成熟的县市创办各类批发市场,而且经常是打一枪换一个地方,捞一把就走,严重地损害了义乌市场和义乌商人的形象。
针对出现的这些情况,我认为应该引起有关政府部门的高度重视,规范输出人才,维护义乌市场的声誉,政府应该有所作为。通过对外地义乌人创办市场的接触与了解,我建议:
一是可以通过必要手段,摸清现在全国还有多少没经义乌批准或备案的“义乌市场”,特别要查清到底是什么样的人在创办与管理,对这些市场的兴旺与衰退做到了如指掌,对一些没有条件擅自冠名义乌招牌,没有发展前途的,通过法律途径予以整顿清理。
二是建立一套机制,严格输出人才申核把关制度,由有关部门牵头,成立外出创办管理市场联络办公室,建立输出创办市场人才档案,通过合法手续统一向外输出真正的人才,弘扬义乌精神,拓展义乌市场。
三是对现在正在全国各地创办“义乌市场”的人员进行登记,对个别纯粹以经济利益谋取私利,没有一定资质的人员,及时进行召回或者亟告当地政府告知风险,确保义乌小商品批发市场这块招牌长盛不衰。 提交时间 2011-12-30
承办单位 商城集团
办理落实情况 叶福有委员:
您提出的《保护“义乌中国小商品城”品牌,规范外地“义乌市场”命名管理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感谢您对“中国小商品城”品牌保护和义乌市场形象维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提出建设性意见!
义乌市场在历届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下,历经三十年的发展,现已成为全国乃至全球最大的小商品交易中心、流通中心和信息中心,“中国小商品城”品牌影响力逐年提高,享誉中外。义乌市场是全市人民的共同财富,保护“中国小商品城”品牌、维护义乌市场形象是每一个商城人的职责所在。
在义乌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公司一直倾力于“中国小商品城”品牌保护和义乌市场形象维护工作,也密切关注国内外各地市场发展动态。对于当前国内各地众多市场挂名“义乌”的现象,的确对义乌市场的形象造成了一定的影响。对此,公司正联合地方工商部门积极向国家工商总局力争在今年义博会前成功申报注册有关“中国小商品城”、“义乌小商品城”、“义乌商贸城”等品牌标识的中国驰名商标,以更好地为义乌市场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为进一步规范各地市场挂名“义乌”的现象,有效维护义乌市场形象,当前,公司将积极协同市委市政府,向相关部门申请对“义乌小商品城”、“义乌商贸城”等标识的法律认可。第二,公司会进一步规范对外合作项目中有关“中国小商品城”品牌的使用。第三,会同相关部门,对国内各地挂名“义乌”的市场开展调查,对影响义乌市场形象的行为,探讨有效的应对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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