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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三类市场升级改造中,区经贸局主要负责室内肉菜市场和农副产品批发市场的升级改造工作,而农贸市场的升级改造由工商部门负责。由于室内肉菜市场已于2006年完成升级改造任务,因而以下只列出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升级改造的专项资金。
(一)申报条件
列入市升级改造计划的三类市场,根据穗三类市场领发〔2005〕2号文《印发〈广州市三类市场升级改造扶持资金使用安排办法〉的通知》规定。
(二)申报程序
1.申请市场升级改造并备齐相关资料;
2.申请市场验收、资金扶持报告(附资金申请表);
3.市经贸委会同市计委、市财政局联合审核,并对市场联合验收;
4.验收合格后下发扶持资金通知,直接划拨到该市场或企业。
(三)支持资金
1.实行装修改造
1000 M2 (含以下)-10000M2 以下扶持资金7万元-55万元;
10001-13000M2扶持资金60万元;
13001-16000M2 扶持资金80万元;
16001-20000M2扶持资金100万元;
超过20000 M2,按每增加2000M2 为一档,每档增加扶持资金10万元。
2.易地新建、重建
以实际建筑面积每平方米投入700元为基准,扶持资金按占投资总额10%的比例安排。
(四)给款部门
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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