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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接到了物业征收制冷费的通知,是以商铺面积计算的,我们交的物业管理费里已经包括了公共部分的制冷费用,为何还要收取?”6月6日,国际商贸城的一位经营者向记者反映。
当天上午,记者见到了这位经营者,他拿出了一份《内蒙古海亮国际商贸城商铺有偿使用合同》,其中“费用的支付方式”一项中明确写着“物业管理费包括公共部分的用电、用水、供暖、制冷、保洁、保安等”。而在物业公司新发布的《关于征收制冷费用的通知》中又要求商户承担合同经营面积内的相关费用,即按商铺面积缴纳制冷费。该经营者说:“空调都是装在过道里的,应该属于公共部分制冷费,可现在又要我们承担商铺内的制冷费,我觉得不合理。”记者在收费通知中看到“在过去几年里,我公司为了启动市场和减轻商户经营负担,商铺内的制冷费用一直由我公司垫付”的相关内容。
就此事,记者采访了负责该商城物业的内蒙古运升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的章总经理,他告诉记者:“这个制冷费与公共部分的制冷费并不矛盾。空调安装的位置都是开发时根据平面图规划、布置好的,可以保证每一户商铺都享受到冷气。考虑到空调的噪音、出风口等问题只能大部分装在过道里,但冷气可以共享。我们的制冷费也是根据享受冷气的面积计算的。以前我们考虑到市场刚刚启动,所以之前的制冷费都是由公司垫付的,现在根据经营情况,我们按照商铺的面积每平方米收取8元,这只是成本价,比同类市场都要低一些,也比公共部分的制冷费用低,价格很合理。收取制冷费也是为了给商户和顾客创造一个好的环境,是对双方都有利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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